善用稅則預先審核 降低稅則分類爭議及通關延宕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2024/12/03

廠商申報貨物進口,如對貨物稅則號別或貨品分類號列有疑問,可於貨物進口前依關稅法第二十一條及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規定,向海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以加速通關並保障自身權益。基隆關強調,稅則預先審核結果對各地海關及申請人均有法律效力,且該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有助於降低進口貨物可能面臨的稅則分類爭議及通關延宕,請多加利用。

近來有廠商自中國大陸進口「SPICED CHICKPEA」,申報貨品分類號列2008.99.91.90-1「未列名經其他方式調製或保藏之果實及植物其他可食之部分,不論是否加糖或含其他甜味料」(關稅稅率二○%),廠商誤以為該類貨品為准許開放進口項目,因此填報免證代碼通關。

依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註解,CHICKPEA(鷹嘴豆亦稱雞豆)屬稅則第七章的「豆類蔬菜」而非第八章的「果實」,其調製品應歸列貨品分類號列2005.99.90.99-6「其他酸漬除外之調製或保藏蔬菜,未冷凍,第2006節之產品除外」的貨物(關稅稅率二五%),該類貨品非屬大陸物品准許開放進口的項目,進口人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證,並繳納正確貨品稅則的稅費後,海關始可憑以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