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捷处长性骚调查结果出炉 中市府祭最重处分
【记者张淑珠/台中报导】 2024/11/29

台中市交通局公共运输与捷运工程处长张应当,涉嫌长期性骚女员工,市府日前宣布公捷处长停职接受调查,秘书长黄崇典昨(二十八)日说明市府调查结果。黄秘书长表示,市府已依规定召开重大奖惩案件审议委员会决议,同意交通局建议张员二大过免职。11月26日已发布免职令,并依性别平等工作法第38条之2规定,处行为人30万元罚锾,他强调,「这是台中市政府针对公部门职场性骚扰行政惩处最重的一次」。

黄崇典秘书长说明(见图),本案经交通局召开考绩委员会决议,一次记二大过免职,并依规定程序报府,经提市府重大奖惩案件审议委员会决议,此案符合公务人员考绩法第12条第3项第3、5款有关违抗政府重大政令、言行不检,对所属员工权势性骚扰,致严重损害政府信誉及声誉,有确实证据的规定,予以一次记二大过免职。市府11月26日发布免职令,并依性别平等工作法第38条2规定,处行为人(最高负责人)30万元罚锾。

针对媒体询问市府此次处分很重,黄秘书长指出,有四大原因,第一、性骚扰情节属权势性骚扰;第二、被害人数众多(6人提出申诉,5人已完成调查,1人尚在调查中);第三、骚扰期间长,自110年至今年113年9月、10月,分别对不同被害人;第四、性骚案严重威胁市府同仁工作士气,市府必须展现严办严惩的决心。

有关性平小组调查的过程,交通局副局长及性骚扰事件申诉处理委员会主席江俊良说明,交通局今年9月9日受理第1名员工提出性骚扰事件申诉书,立即依法成立性骚扰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外聘专业律师与交通局政风等共同组成公平调查小组展开访谈,委员会成员5人,其中1名为具备性别意识的律师,2名男性委员、3名女性委员,後续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对性骚扰事件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或适当调查程序。

另外,也成立3人调查小组,1名男性委员、2名女性委员,其中1名为具备性别意识律师,调查过程中访谈申诉人及相关证人1次,访谈被申诉人2次。在调查过程中,有4名员工陆续提出性骚扰申诉,市府皆有约谈及做成纪录,并让当人陈述、答辩,因是同一位被申诉人,故有委员提出延长时程以厘清事实,一切均符合法规时程。

「性骚扰零容忍!」针对市府如何帮助受害者,交通局长叶昭甫表示,保障同仁的工作权益是市府的责任,他全力支持性平会决定。另交通局已为受害者申请医疗和心理谘商资源。交通局提供援助不仅符合法令要求,他更要求人事单位超越法规的规定,竭尽全力协助当事人,给予当事人需要的支持和资源。在接到申诉後,交通局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先後召开五次调查会议,还有五次性骚扰申诉处理委员会,经过调查11月5日即发布停职令,性平会最终决议,建议处以两大过免职的最重处分。

叶局长也提出三大措施因应,第一、会加强防治的教育训练,交通局至今已经办过两次相关课程,未来会定期举办;第二、畅通申诉管道并加强宣导,鼓励所有同仁勇敢提出申诉通报;第三、在公共场所加装监视设备,确保留下证据,让骚扰行为无所遁形。市府会持续检视改进,努力打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也承诺对任何性骚扰行为绝不妥协,确保每一位同仁的工作权益都受到完整保障。

台中市政府补充,张应当记两大过免职,无法申请退休金,但依法可向保训会及司法机关提起行政救济,确定免职後即非台中市政府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