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部公告114年度关税配额货品及数量
▲图,关务署提供。
财政部公告一一四年度适用关税配额货品项目、申请资格、期间、分配方式等相关事宜,配额范围内的货品,得适用较低关税税率等优惠,进口人如有需求,可提前规划运用。
关务署二十六日指出,所谓关税配额,指对特定之进口货物订定数量,在该数量内适用海关进口税则所定之较低关税税率,超过数量部分则适用一般关税税率。
我国现行实施关税配额项目可分为二类,第一类为世界贸易组织会员国生产的十六项农产品(包含食米、鹿茸、东方梨、香蕉、红豆、液态乳、花生、大蒜、乾香菇、乾金针、椰子、槟榔、凤梨、芒果、柚子、桂圆肉),核配方式有按申请顺序、抽签、进口实绩及标售关税配额权利等,并委托台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银)办理配额核配业务。
第二类为与我国签订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瓜地马拉共和国、史瓦帝尼王国、巴拉圭共和国及贝里斯等),其配额项目大多为粗制糖及精制糖,少数为农产品,依协定公告数量范围内由该等国家管理核配。
有关配额公告已登载於关务署网站(https://web.customs.gov.tw/)「资讯汇流/业务公告」网页,各界如有申请上述第一类配额项目需要,可於投标期间或分配进口期间向台银贵金属部洽询或至台银网页(https://www.bot.com.tw/tw/policy-business)「政策性业务/关税配额」查看相关申请事项,如欲输入第二类配额项目,可洽我国驻在国相关单位。
关务署二十六日指出,所谓关税配额,指对特定之进口货物订定数量,在该数量内适用海关进口税则所定之较低关税税率,超过数量部分则适用一般关税税率。
我国现行实施关税配额项目可分为二类,第一类为世界贸易组织会员国生产的十六项农产品(包含食米、鹿茸、东方梨、香蕉、红豆、液态乳、花生、大蒜、乾香菇、乾金针、椰子、槟榔、凤梨、芒果、柚子、桂圆肉),核配方式有按申请顺序、抽签、进口实绩及标售关税配额权利等,并委托台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银)办理配额核配业务。
第二类为与我国签订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瓜地马拉共和国、史瓦帝尼王国、巴拉圭共和国及贝里斯等),其配额项目大多为粗制糖及精制糖,少数为农产品,依协定公告数量范围内由该等国家管理核配。
有关配额公告已登载於关务署网站(https://web.customs.gov.tw/)「资讯汇流/业务公告」网页,各界如有申请上述第一类配额项目需要,可於投标期间或分配进口期间向台银贵金属部洽询或至台银网页(https://www.bot.com.tw/tw/policy-business)「政策性业务/关税配额」查看相关申请事项,如欲输入第二类配额项目,可洽我国驻在国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