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推動容積轉移代金制度 兩建案獲准 挹注1.37億
▲基隆市自今年一月起推動容積轉移代金制度,第一年就有兩處建案以容積代金評定獲核發容積移轉許可證明,為市庫挹注新台幣一‧三七億元的收入。(記者林玉棋翻攝)
基隆市政府自今(一一三)年一月起,推動容積移轉代金機制,截至九月底為止,已有兩處建案完成容積代金金額評定,並核發容積移轉許可證明,這兩案也為市庫挹注一‧三七億元的收入。市府都發處表示,這項制度的推動,有助於包括基隆捷運或其他重大都市建設的推動,提升整體公共環境品質。
市府都發處長謝孝昆表示,以往建案在基隆進行開發時,建商往往會利用捐贈公設保留地的方式,換取建案的容積。但因為沒有限制捐贈的公設保留地必須在原縣市,也常有建商捐贈位於外縣市的畸零地給市府,徒增公部門的管理負擔。舉例來說,基隆市政府除在新北市萬里、金山兩地擁有土地外,某社區的部分道路用地竟屬於某縣市鄉公所所有。
對此,市政府自去(一一二)年開始推動容積移轉代金機制,並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截至九月卅日為止,基隆市政府都發處已經完成兩處開發案的容積代金金額評定,並核發容積移轉許可證明予建商。這兩案也為基隆市的市庫帶來高達一‧三七億元的收入。
謝孝昆處長表示,相較原有的捐地換容積的模式,容積移轉折繳代金機制的行政作業更簡、快速,後續建設在協助市區老舊房屋改建時,也提供建商在都市更新開發時,財務計畫方案的額外選項。未來也會持續鼓勵有需求的業者朝向折繳代金方式申請容積移入,將可望進一步有效推動基隆捷運或其他重大市政建設。
市府都發處長謝孝昆表示,以往建案在基隆進行開發時,建商往往會利用捐贈公設保留地的方式,換取建案的容積。但因為沒有限制捐贈的公設保留地必須在原縣市,也常有建商捐贈位於外縣市的畸零地給市府,徒增公部門的管理負擔。舉例來說,基隆市政府除在新北市萬里、金山兩地擁有土地外,某社區的部分道路用地竟屬於某縣市鄉公所所有。
對此,市政府自去(一一二)年開始推動容積移轉代金機制,並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截至九月卅日為止,基隆市政府都發處已經完成兩處開發案的容積代金金額評定,並核發容積移轉許可證明予建商。這兩案也為基隆市的市庫帶來高達一‧三七億元的收入。
謝孝昆處長表示,相較原有的捐地換容積的模式,容積移轉折繳代金機制的行政作業更簡、快速,後續建設在協助市區老舊房屋改建時,也提供建商在都市更新開發時,財務計畫方案的額外選項。未來也會持續鼓勵有需求的業者朝向折繳代金方式申請容積移入,將可望進一步有效推動基隆捷運或其他重大市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