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车11/30起须领牌并投保 南投警加强宣导取缔
▲南投警加强微型电动二轮车挂牌与投保强制险新制宣导取缔。(图∶南投县府警察局提供)
南投县政府警察局提醒,自一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起,全国实施微型电动二轮车挂牌与投保强制险新制,未依规定办理车辆不得上路,违者处罚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罚锾,并禁止驾驶,车辆也将移置保管或没入。
新制重点∶「挂牌要求」所有微型电动二轮车均需向监理机关办理挂牌,并於车辆显著位置悬挂车牌,且挂牌时须提供车辆购买证明、使用手册或其他认证文件;「强制险投保」则为微型电动二轮车驾驶人需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确保事故发生时能提供基本保障。如未依法挂牌,最高处新台币三千六百元罚锾 未投保强制险,处新台币五百元至一千五百元罚锾不等。
南投县政府警察局统计今年一月至十月微电车违规取缔计一千三百五十件,常见违规项目为乘坐人数超过规定及不依相关规定行驶等。南投县政府警察局特别提醒民众,骑乘微电车虽免驾照,但须年满十四岁才能骑乘,违者最重处一千二百元罚锾,当场禁止驾驶,车辆移置保管;骑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违者将处三百元罚锾;不得擅自改装电子控制装置,违者最重处五千四百元罚锾;亦不得载人及限速於每小时二十五公里以下,载人者将处三百元至六百元罚锾,超速者最重处一千八百元罚锾。骑乘中应依标__、标线、号__指示行驶及夜间行车要开启灯光,违者最重处一千二百元罚锾;微电车亦不可酒驾、毒驾 ,违者最重处二千四百元罚锾,拒绝者处四千八百元罚锾,
当场禁止驾驶,车辆移置保管。
同时为使民众更了解微电车新制上路等规定,南投县府警察局在各级学校及社区照护关怀据点、老人会及乐龄中心等,持续进行宣导 ,让县民能更深入了解现行交通政策 ,进而遵守交通规则。
南投县府警察局呼吁,此措施旨在保障驾驶人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并维护交通秩序,微型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应尽速完成挂牌与投保程序,避免因违规受到罚锾,确保自身行车安全,透过新制实施,达到降低事故,共同打造安全的交通环境。
新制重点∶「挂牌要求」所有微型电动二轮车均需向监理机关办理挂牌,并於车辆显著位置悬挂车牌,且挂牌时须提供车辆购买证明、使用手册或其他认证文件;「强制险投保」则为微型电动二轮车驾驶人需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确保事故发生时能提供基本保障。如未依法挂牌,最高处新台币三千六百元罚锾 未投保强制险,处新台币五百元至一千五百元罚锾不等。
南投县政府警察局统计今年一月至十月微电车违规取缔计一千三百五十件,常见违规项目为乘坐人数超过规定及不依相关规定行驶等。南投县政府警察局特别提醒民众,骑乘微电车虽免驾照,但须年满十四岁才能骑乘,违者最重处一千二百元罚锾,当场禁止驾驶,车辆移置保管;骑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违者将处三百元罚锾;不得擅自改装电子控制装置,违者最重处五千四百元罚锾;亦不得载人及限速於每小时二十五公里以下,载人者将处三百元至六百元罚锾,超速者最重处一千八百元罚锾。骑乘中应依标__、标线、号__指示行驶及夜间行车要开启灯光,违者最重处一千二百元罚锾;微电车亦不可酒驾、毒驾 ,违者最重处二千四百元罚锾,拒绝者处四千八百元罚锾,
当场禁止驾驶,车辆移置保管。
同时为使民众更了解微电车新制上路等规定,南投县府警察局在各级学校及社区照护关怀据点、老人会及乐龄中心等,持续进行宣导 ,让县民能更深入了解现行交通政策 ,进而遵守交通规则。
南投县府警察局呼吁,此措施旨在保障驾驶人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并维护交通秩序,微型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应尽速完成挂牌与投保程序,避免因违规受到罚锾,确保自身行车安全,透过新制实施,达到降低事故,共同打造安全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