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崙森林公園驗收、履約不實 將追究法律責任
基隆市立體育場今年5月至大武崙森林運動公園一期停車場實地勘查,評估設置管理站作業時,發現停車場未設置排水系統,經查108年5月「基隆市大武崙森林運動公園第一期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契約明定須進行水保作業,惟實際上未執行,前市府驗收通過,有履約不實、驗收不實之問題。又本府承接大武崙第二期工程作業,今年7月依約執行細部設計之驗收時,發現多項履約缺失,為確保後續施工品質及安全,基隆市政府要求廠商逐一具體回應,並將依契約辦理,倘造成工程延宕、經費增加等市府權益受損或影響公共安全情況時,市府將依契約約定追究民、刑事法律責任。
適逢議會期間,議員關心大武崙第二期工程規劃結案及第三期室內體育場進度,市府同樣極度重視市民對大武崙森林運動公園之期待,因此,該工程相關重要發展情形,市府表示,秉持一貫積極負責態度,對外向市民說明。
教育處於今年5月,辦理評估設置管理站作業時,發現設計單位在大武崙第一期工程,實際並未依約、依法辦理水保作業,恐有違反水保法疑慮,且未來執行工程發包,亦恐衍生立即停工,造成爭議事端。
基市府為確保所有工程依合約規範進行,保障市府及市民的權益,針對大武崙第二期工程規劃設計及近期細部驗收,發現多項恐造成整體工程進度延宕,及安全品質潛在風險之重大資料,缺漏事項說明如下:
一、測量比例尺不符,影響細部設計:根據規定,設計須精確測量,進行細部設計應當使用1/100比例尺進行第一手測量;然而,該設計單位僅使用市府都發單位提供之1/10,000比例尺資料,測量不準確,後續施工廠商需重新索取正確的基本測量資料,並再次進行測量,恐造成工程延宕,且增加市府成本並嚴重影響市民權益。
二、鑽探與水保計畫未辦理,影響水土保持與工程安全:依大武崙案勞務契約服務內容,應辦理鑽探及水土保持計畫,惟廠商均未進行相關作業,恐造成未來施工安全性及對未來工程施作之影響。
三、交通維持計畫未提交,未履行契約約定事項:大武崙二期靠近高速公路,若有大量車輛出入,則亟需仔細考量交通維持計畫。
教育處認為,上述問題已嚴重影響基隆市府與市民權益,市府已要求規劃設計單位,務必提供清晰完整改善計畫,並具體回應以上缺失。市府為確保所有工程依照合約規範進行,並使大武崙森林運動公園施工品質及進度符合市民期待,針對大武崙第一、二期發現之相關疑義,將依循契約與相關法規續處,惟倘後續涉及影響公共安全或造成市府工程延宕、經費增加等不利情況時,市府將查處並依相關民、刑事法律究責及求償。
適逢議會期間,議員關心大武崙第二期工程規劃結案及第三期室內體育場進度,市府同樣極度重視市民對大武崙森林運動公園之期待,因此,該工程相關重要發展情形,市府表示,秉持一貫積極負責態度,對外向市民說明。
教育處於今年5月,辦理評估設置管理站作業時,發現設計單位在大武崙第一期工程,實際並未依約、依法辦理水保作業,恐有違反水保法疑慮,且未來執行工程發包,亦恐衍生立即停工,造成爭議事端。
基市府為確保所有工程依合約規範進行,保障市府及市民的權益,針對大武崙第二期工程規劃設計及近期細部驗收,發現多項恐造成整體工程進度延宕,及安全品質潛在風險之重大資料,缺漏事項說明如下:
一、測量比例尺不符,影響細部設計:根據規定,設計須精確測量,進行細部設計應當使用1/100比例尺進行第一手測量;然而,該設計單位僅使用市府都發單位提供之1/10,000比例尺資料,測量不準確,後續施工廠商需重新索取正確的基本測量資料,並再次進行測量,恐造成工程延宕,且增加市府成本並嚴重影響市民權益。
二、鑽探與水保計畫未辦理,影響水土保持與工程安全:依大武崙案勞務契約服務內容,應辦理鑽探及水土保持計畫,惟廠商均未進行相關作業,恐造成未來施工安全性及對未來工程施作之影響。
三、交通維持計畫未提交,未履行契約約定事項:大武崙二期靠近高速公路,若有大量車輛出入,則亟需仔細考量交通維持計畫。
教育處認為,上述問題已嚴重影響基隆市府與市民權益,市府已要求規劃設計單位,務必提供清晰完整改善計畫,並具體回應以上缺失。市府為確保所有工程依照合約規範進行,並使大武崙森林運動公園施工品質及進度符合市民期待,針對大武崙第一、二期發現之相關疑義,將依循契約與相關法規續處,惟倘後續涉及影響公共安全或造成市府工程延宕、經費增加等不利情況時,市府將查處並依相關民、刑事法律究責及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