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檢檢察官迅速完成五結聯結車與自小客車車禍致死案件相驗程序 通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宜蘭分會協助家屬
【記者董秀雲/宜蘭報導】 2024/11/24

▲宜蘭縣五結鄉三興路發生聯結車與自小客車嚴重車禍致死案,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宜蘭分會表達關懷協助家屬。(記者董秀雲翻攝)。  
宜蘭縣五結鄉三興路於十一月廿三日凌晨二時五十一分,發生聯結車與自小客車嚴重車禍,造成三人死亡,二人受傷送醫,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宜蘭分會,得知此重大車禍事故後,第一時間與羅東分局取得三位死者家屬聯絡資訊,於十一月廿三日下午前往殯儀館,分別關懷三位死者家屬,了解目前需求,陪同家屬相驗,務求讓被害家屬得到最妥適的協助。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宜蘭分會人員安撫家屬情緒陪伴給予情緒支持,並主動提供相關權益資訊簡介及諮詢協助等,讓被害人家屬安心處理事務,同時向家屬說明後續分會可提供之保護服務,一路陪伴家屬處理後續法律訴訟問題,由分會評估提供心理、經濟、法律訴訟、生活重建及調查協助等服務,望能減輕家屬的負擔,早日走出失去親人的傷痛,家屬及其友人對於該分會人員即時陪同及關懷表達感謝。

被害死亡或重傷,因他人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或重傷,請家屬撥打【0八00-00-五八五0(鈴鈴-我保護您)】專線,洽詢法務部所成立的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供協助。

五結鄉五結中路重大交通事故案件是於十一月廿三日凌晨二時五十一分在五結鄉三興路與五結中路三段口發生交通事故,該起事故係唐姓民眾六十三年次,駕駛小客車沿三興路南往北直行,與黃姓民眾八十三年次駕駛曳引車車沿五結中路三段西往東直行,雙方於路口發生碰撞,造成唐姓駕駛及其同車林姓乘客七十四年次、黃姓乘客八十九年次當場無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後不治;另同車邱姓民眾八十年次、銀姓民眾七十九年次受傷送醫,經檢測雙方駕駛皆無酒精反應,該案報請檢察官相驗,詳細肇事原因釐清。

宜蘭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由黃姓所駕駛之營業大貨曳引車與自用小客車發生車禍,致自用小客車駕駛與乘客三死二重傷,該署接獲通報後,立即由檢察官進行相驗,經訊問黃姓被告後,認其涉嫌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第284條過失致重傷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諭知新臺幣十萬元交保,承辦檢察官並已指揮警方調取相關證據資料,以釐清車禍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

宜蘭地檢署秉持司法為民之理念,以期落實溫暖而富有同理心之司法,對於轄區發生之重大案件,均即報即驗,就致死案件並同時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宜蘭分會,分會人員除安撫家屬情緒陪伴給予情緒支持外,並主動提供相關權益資訊簡介及諮詢協助等,讓被害人家屬安心處理事務,並就後續訴訟程序給予協助,俾維護犯罪被害人家屬權益。

羅東警分局在此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減速並注意前方狀況,如遇有設置閃光號誌及停、讓標誌之路口,應先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幹線道車也應減速慢行注意路況,該分局也持續加強執法,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