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保二警诬陷收红包 判2年6月
【记者陈真/屏东报导】 2024/11/23

前保安警察第二总队丁姓警员,为诬陷小队长收红包涉及伪造文书等罪被判刑两年六月;事後,被害小队长再提告丁涉及刑事诬告罪嫌,屏东地院审理判处丁有期徒刑十月,全案仍可上诉。

前保二总队的丁姓警员,派驻於经济部屏东加工出口区负责治安及交通安全等业务,因为与小队长不睦,意图诬陷,明知一家金属公司职员於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下午三时许,携带装有五千元的红包一个,欲由小队长转交屏东加工出口区厂商协进会,赞助与屏东小队联合举办中秋烤肉活动。

丁员竟偷偷输入他人帐号、密码侵入公务电脑,持手机节录金属公司职员交红包与小队长交谈的画面,并交其太太诬陷诽谤小队长收红包;全案事後被发现,丁被依伪造文书、妨害电脑使用罪判处两年六月徒刑,并遭保二总队停职,丁妻则被判四个月有期徒刑。

全案判决後,被害小队长事後发现判决书中有提及丁员向法务部廉政署及警政署政风室等司法机关,故意诬告长官,於是再向屏东地检署提出刑事诬告罪;屏东地院依诬告罪判处丁男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