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港积极转型朝专区化规划发展 创造花莲游憩新亮点
▲海洋资源博物模拟示意图。(图∶花莲港务分公司提供)
为促成海洋资源博物馆选址花莲港兴建计画,并突破花莲国际商港转型兼具观光游憩发展土地使用限制,花莲分港务公司与花莲县政府、海委会及交通部航港局共同合作,办理都市计画迅行变更,变更范围总计廿四点九八公顷,其中港区观光游憩发展区位分别变更为「港埠事业游憩服务专用区」(八点八四公顷)与「港埠事业旅游服务专用区」(五点二公顷),海洋资源博物馆预定地(七点一四公顷),则参照国内有关案例编定为「机关用地(供海洋资源博物馆使用)」。
花莲港务分公司港务长林清富指出,全案依据都市计画法第廿七条第一项第四款办理,本月初获得航港局土地使用同意书後,港务公司已於十一月十一日变更都市计画书图,函报花莲县政府办理公开展览,预计明(一一四)年经花莲县都市计画委员会审议通过後,核转内政部都市计画委员会,若顺利经内政部都市计画委员会审议通过发布,将可实质带动花莲港各项观光产业招商契机,港务公司也将积极配合招商进度,启动内港仓库群优化整建。
花莲港务分公司说明,花莲港此次都市计画变更纳入发展观光游憩项目,也依据行政院核定台湾国际商港未来发展及建设计画发展定位每五年滚动检讨的机会,将全港区土地分别划设为「奇莱鼻海岸景观区」、「绿循环经济专区」、「物流园区」、「港DONG洄澜园区」、「13号~16号码头水陆游憩观光廊带」、「1号~4号码头亲水游憩区」与「砂石专区」等主题发展专区,持续投入相关基础建设,期能透过明确区块发展定位,产生群聚效应诱因积极招商,为花莲地区创造游憩新亮点,提升港埠营收。
花莲港务分公司港务长林清富指出,全案依据都市计画法第廿七条第一项第四款办理,本月初获得航港局土地使用同意书後,港务公司已於十一月十一日变更都市计画书图,函报花莲县政府办理公开展览,预计明(一一四)年经花莲县都市计画委员会审议通过後,核转内政部都市计画委员会,若顺利经内政部都市计画委员会审议通过发布,将可实质带动花莲港各项观光产业招商契机,港务公司也将积极配合招商进度,启动内港仓库群优化整建。
花莲港务分公司说明,花莲港此次都市计画变更纳入发展观光游憩项目,也依据行政院核定台湾国际商港未来发展及建设计画发展定位每五年滚动检讨的机会,将全港区土地分别划设为「奇莱鼻海岸景观区」、「绿循环经济专区」、「物流园区」、「港DONG洄澜园区」、「13号~16号码头水陆游憩观光廊带」、「1号~4号码头亲水游憩区」与「砂石专区」等主题发展专区,持续投入相关基础建设,期能透过明确区块发展定位,产生群聚效应诱因积极招商,为花莲地区创造游憩新亮点,提升港埠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