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关∶出入国境携现金及贵重物品 应诚实申报
【记者陈维强/台北报导】 2024/11/22

▲洗钱防制物品应申报事项。(图∶台北关提供)
台北关统计,一一三年迄今,查获旅客出入境未申报携带超过限额之现金、黄金等洗钱防制物品案件已达五十六案,较去(一一二)年度四十二案,增幅约三三%,没入价额折合新台币自三九四三万元增加至五八八四万元,增幅高达四九%,其中黄金更是由七六三七公克大幅增加至一二三二八公克。

依据现行规定,旅客出入国境携带现金部分,新台币以十万元为限、人民币以二万元为限、其他外币则以等值一万美金为限;非现金部分,无记名有价证券总值以等值一万美金为限、黄金以等值二万美金为限、其他有洗钱风险之贵重物品(如钻石、宝石、白金等)以等值新台币五十万元为限,携带以上物品超过限额者,均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台北关指出,上述「各项」物品限额部分,系以「每位」旅客「个别计算」,且「无年龄限制」,旅客向海关办理申报後即可携带出入境,申报作业亦无须缴交任何税费或手续费,呼吁旅客诚实申报以保障个人财产。

该关提醒,旅客不论是出境或入境,携带现金及贵重物品超过限额时,应依规定主动申报,避免因疏忽或误解法规而导致财物遭没入或罚锾。如对出入境申报尚有疑问,可至该关网站「旅客通关」专区查询,以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