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东林业园区建物 公开标租
【记者董秀云/宜兰报导】 2024/11/18

▲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宜兰分署「罗东镇中正北路一二四巷二、四号建物外观」。 (图∶林业保育署宜兰分署提供)
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宜兰分署所辖罗东林业文化园区一直以林业保存、文化传承、环境教育为经营目的,现为使园区内建筑空间能够再利用,因此将园区内中正北路一二四巷一栋日式双拼双拼建物进行标租,希望能结合民间资源,以林业艺文书店为营运主轴,搭配办理艺文活动及贩售在地生产之友善环境农特产品及相关文创商品等多元附属营运项目,并协助推广各项林业政策或生态保育知识及观念,成为罗东林业文化园区内具艺文书香气息之场域,同时活化历史资产赋予崭新生命力。

该案标租期间自决标日起算六年,营运绩效评鉴优良者,则可取得1一优先续约权,以二年为限。参与标租之民间业者应支付相关标租租金及经营权利金包含土地及房屋租金、固定经营权利金及变动经营权利金,该案采二阶段审查∶第一阶段进行基本资格审查,第二阶段针对基本资格合格厂商进行企划书评选,欢迎有兴趣的民间业者参与投标,相关招租公告详情请上政府采购网财务出租公告https://web.pcc.gov.tw/opas/arpam/public/in-dexArpam或上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宜兰分署官方网站https://yilan.forest.gov.tw/、台湾山林悠游网http://recreation.for-est.gov.tw/查询,或电洽林业及自然及自然保育署宜兰分署森林育乐科○三-九五四五一一四询问。

罗东林业文化园区内中正北路一二四巷一栋建物原为林场员工宿舍,经过整修翻新後,为活络该区空间及因应未来宜兰县政府竹林二阶市地重划公共设施工程的开发,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宜兰分署拟参照「国有公用不动产收益原则」进行公开标租,让林业文化园区之历史、休闲、教育、文化、产业、创意等相互融合,使林业文化历史空间达到再利用之目的。标租经营项目为∶以自然生态、森林、保育、友善环境、食农教育、环境教育、环保议题、里山倡议、国土绿网、林业及自然保育署政策为主题之森林书店;并可配合贩售林业及自然保育署推广之绿保标章商品或在地友善耕作农特产品,及林业、生态保育相关出版品文创商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