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組織法三讀 刪延任規定
▲在野立委喊口號立法院會昨(十五)日三讀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明定NCC委員改為「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並刪除延任規定,12月1日施行。圖為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在議場中高喊「拒絕萬年委員,翁柏宗下台」口號。(圖文:中央社)
在野黨團力促落實刪除NCC委員延任條款,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明定今年七月十六日三讀通過的第四條及十一月十五日修正的第十六條,將自今年十二月一日施行。
四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於今年七月屆滿,行政院今年四月公布四位NCC委員被提名人,並送交立法院審查,雖然民進黨團曾提案排審人事同意權,但遭在野黨團封殺。
立法院七月中旬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明定NCC委員改為「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並刪除延任規定,也增訂行政院長補足提名期間的規定。但因三讀通過的組織法修正案還沒正式施行,因此尚未受限,行政院指定NCC副主委翁柏宗從八月一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
不過,行政院的做法引發在野黨立委不滿,紛紛提出NCC組織法第十六條修正草案,更改法案公布日施行。朝野黨團日前協商NCC組織法修正案,但因協商無共識將交付院會處理,並排入今天院會議程。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討論事項時,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共同提出NCC組織法修正動議,增訂中華民國一一三年七月十六日修正的第四條條文及一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修正的第十六條條文,自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一日施行。
由於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具有人數優勢,立法院會表決處理時,第一次表決為贊成五十六人、反對四十七人,重付表決為贊成五十五人、反對四十八人。最終,藍白共提的NCC組織法版本順利三讀修正通過。
法案三讀後,台灣民眾黨團運用議事技巧,提議全案復議,再由藍白聯手否決自己提出的復議案,由於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復議僅能提出一次,該案復議遭否決後,未來不得再提出復議。法案三讀後,藍白立委也齊聚在議場內高喊「拒絕萬年委員,翁柏宗下台」。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上午受訪指出,NCC組織法三讀通過後,行政院長卓榮泰至少要重新提名NCC主委,因為原本被提名的翁柏宗已不具備消極要件,難道行政院要強迫立法院審查、浪費大家的時間嗎,並呼籲政院應重送名單。
黃國昌指出,其餘三位NCC委員被提名人,原本卓榮泰點頭背書,但不曉得是否還拉得下臉喊要重新提名。
四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於今年七月屆滿,行政院今年四月公布四位NCC委員被提名人,並送交立法院審查,雖然民進黨團曾提案排審人事同意權,但遭在野黨團封殺。
立法院七月中旬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明定NCC委員改為「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並刪除延任規定,也增訂行政院長補足提名期間的規定。但因三讀通過的組織法修正案還沒正式施行,因此尚未受限,行政院指定NCC副主委翁柏宗從八月一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
不過,行政院的做法引發在野黨立委不滿,紛紛提出NCC組織法第十六條修正草案,更改法案公布日施行。朝野黨團日前協商NCC組織法修正案,但因協商無共識將交付院會處理,並排入今天院會議程。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討論事項時,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共同提出NCC組織法修正動議,增訂中華民國一一三年七月十六日修正的第四條條文及一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修正的第十六條條文,自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一日施行。
由於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具有人數優勢,立法院會表決處理時,第一次表決為贊成五十六人、反對四十七人,重付表決為贊成五十五人、反對四十八人。最終,藍白共提的NCC組織法版本順利三讀修正通過。
法案三讀後,台灣民眾黨團運用議事技巧,提議全案復議,再由藍白聯手否決自己提出的復議案,由於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復議僅能提出一次,該案復議遭否決後,未來不得再提出復議。法案三讀後,藍白立委也齊聚在議場內高喊「拒絕萬年委員,翁柏宗下台」。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上午受訪指出,NCC組織法三讀通過後,行政院長卓榮泰至少要重新提名NCC主委,因為原本被提名的翁柏宗已不具備消極要件,難道行政院要強迫立法院審查、浪費大家的時間嗎,並呼籲政院應重送名單。
黃國昌指出,其餘三位NCC委員被提名人,原本卓榮泰點頭背書,但不曉得是否還拉得下臉喊要重新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