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造号牌 交部拟修法最重罚3.6万
近期使用伪造号牌案件急遽增加,严重影响车辆号牌管理及危害交通安全与社会治安。交通部邀集警政署、法务部、直辖市政府、公路局等单位,完成研拟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草案,针对道路上行驶或停车使用伪变造号牌等违法行为进行修正,比照危险驾驶罚锾,提高到三万六千元。
交通部此次修正重点包括∶一、违反号牌使用规定,现行最高罚锾一万零八百元,将比照危险驾驶修正提高至三万六千元,并当场移置保管车辆。交通部已邀集内政部警政署、法务部、各直辖市政府、公路局等单位,完成研拟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二条及第八十五条之三修正草案。二、明订包括使用伪变造或蒙领牌照及其他未悬挂有号牌情形者均按最高额处罚三万六千元处罚。三、增订伪造、变造或蒙领牌照者直接没入车辆。四、增订并罚非汽车所有人汽车驾驶人,与汽车所有人处以相同处罚。
交通部此次修正重点包括∶一、违反号牌使用规定,现行最高罚锾一万零八百元,将比照危险驾驶修正提高至三万六千元,并当场移置保管车辆。交通部已邀集内政部警政署、法务部、各直辖市政府、公路局等单位,完成研拟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二条及第八十五条之三修正草案。二、明订包括使用伪变造或蒙领牌照及其他未悬挂有号牌情形者均按最高额处罚三万六千元处罚。三、增订伪造、变造或蒙领牌照者直接没入车辆。四、增订并罚非汽车所有人汽车驾驶人,与汽车所有人处以相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