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施放爆竹烟火 谨记5禁5必须
2024/11/13

最近媒体报导,嘉义县一间庙宇上午举行一场活动,主要是外地庙宇前来进香,现场引燃大量的鞭炮炸出火花,由於威力巨大、炸声四起,五个人闪避不及不慎肢体惨遭烧烫伤,最後赶紧送往医院治疗,还好五个人只是受点轻伤,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媒体报导,台中市三名年轻人买了六盒鞭炮,买回来之後放在客厅,没想到疑似被香菸火星点燃瞬间引爆,其中一个人右手不慎炸伤,送往医院急救之後,由於伤势严重只能截肢,另外两人脚部出现撕裂伤,三个人轻重伤但无生命危险。

民间传统习俗,庙会活动经常施放鞭炮,只是释放过程稍一不慎就会酿成意外伤害!鞭炮只是爆竹烟火其中一个种类,很多人都会自行购买爆竹烟火,然後找个地方加以施放,看似好玩往往潜藏高度危险性!从两则新闻来看,轻者烧烫伤重者惨遭截施,国外甚至出现玩到丧命等意外发生!

呼吁民众施放爆竹烟火时,谨记「五个必须」、「五个禁止」,所谓五个必须就是,第一,必须重视安全环保,建议使用爆竹音效代替真正鞭炮声,这样既能兼顾环保与安全,又能维持喜庆热闹的活动气氛;第二,必须使用合格标示产品,购买时确认产品标示使用说明、厂商资料、成分、标示等。

第三,必须依照使用说明施放爆竹烟火,例如选择三十公尺直径面积,上空周围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任何障碍物;第四,必须选择适当地点,切记不可在易燃物附近施放,例如加油站、油槽等地,禁止燃放爆竹烟火地区也不能施放;第五,必须有大人陪同儿童才能施放,因为儿童年纪小不懂事,有大人陪同才不会发生意外。

所谓五个禁止就是,第一,禁止朝向人体、车辆、建筑物、易燃物丢掷或发射;第二,禁止串接、堆叠及同时大量施放;第三,禁止将头部、四肢、身体靠近烟火出口处点火或观望;第四,禁止让儿童(未满十二岁)使用飞行类、升空类及摔炮类产品;第五,禁止燃放後遗留火源,以便避免发生火灾等意外。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爆竹烟火之前,应检查产品外观是否破损或潮湿,再详阅产品使用说明、警语、注意事项等资讯防止意外发生;使用时应以线香点火,禁止使用火柴或打火机点火;燃放爆竹烟火应於户外空旷处,但是爆炸音类的拉炮及玩爆纸则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