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陆列「台独顽固分子」 曹兴诚控宋涛、陈斌华恐吓
联电前董事长曹兴诚遭中国大陆国台办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他今天出面召开记者会,宣布对国台办主任宋涛和发言人陈斌华提出刑事自诉,指控两人违反中华民国刑法三○五条恐吓危害安全罪。
中国六月公布「惩独」廿二条司法文件後,国台办官网八月增加「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题栏目,列出以往公布的「台独分子」,还提供举报信箱。陈斌华於十月十四日指出,针对检举台独顽固分子的线索核查甄别後,决定对民进党立委沈伯洋、前联电董事长曹兴诚和「黑熊学院」实施惩戒,禁止沈、曹及其家属进入中国及港澳。
曹兴诚与台湾公民人权联盟召开「用台湾的法治与文明,反击中国的独裁与流氓」媒体分享会,详细说明要透过民主法治手段应对极权威胁,并委托律师郑文龙、刘继蔚、黄思维到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陈斌华及宋涛涉嫌刑法恐吓危害安全罪。
曹兴诚在记者会中手拿中华民国护照表示,他放弃新加坡国籍,拿回中华民国护照已经两年,他只有这本护照,没有其他的护照,中华民国是他唯一的国家。他出面控告宋涛和陈斌华是尽国民应尽的义务,坚持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的立场。
曹兴诚强调,身为中华民国国民有义务维护国家主权完整、独立,维持民主自由体制,反对中共的侵略。
曹兴诚说,中共将他维护台湾主权丑化成台独,甚至加以罪名恐吓,说他是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但没有人谋独,维持台湾主权,拥护总统赖清德所说两岸是国与国互不隶属的关系,中共国管不到台湾,台湾是独立自主,如果说这样就是谋独,那台湾都是谋独。
曹兴诚表示,中共在宪法制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这是伪造文书、扭曲事实;只要主张台湾主权独立就是分裂国家,这相当离谱。
曹兴诚说,中共每天用武力来威胁、破坏台海和平,是最大的危害安全者,居然说他在严重危害台海和平稳定,这是颠倒黑白。另外,中共说他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这是在扣帽子。
曹兴诚强调,国台办恐吓他已经违反中华民国的刑法,会正式向宋涛和陈斌华提出刑事自诉,控告两人违反恐吓危害安全罪,是在尽国民应尽的义务,无论法律将来会怎样,仍要坚持台湾是主权独立的立场。
他表示,并不害怕中共,害怕的是有无知民众误信中共而伤害他。台湾应该要团结维护主权独立。
曹兴诚的委任律师郑文龙指出,陈斌华在记者会指控曹兴诚是台独顽固份子,要限制旅行、限制经商自由,甚至威胁危害生命,已违反国际法,更触犯刑法的恐吓危害安全罪,可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郑文龙说,陈斌华的行为是透过国台办记者会传播,曹兴诚在台湾看到後心生恐惧,就构成刑法的恐吓危害安全罪,台湾法院基於台湾主权就产生法定的管辖权,根据最高法院的实务见解,台湾法院对宋涛、陈斌华的行为有管辖权,也不能不受理。成案後地院就会传讯原告曹兴诚,就会寄传票给国台办,若二人未来不到案,就可发布通缉,宋涛、陈斌华来台就可将其逮捕。
除了在台湾提出告诉,郑文龙表示,宋涛、陈斌华违反联合国国际公约,也违反国际公法,在美国有个法律是「外国人侵权请求法」,已经联络美国律师讨论,考虑到美国对宋涛、陈斌华提出诉讼。
中国六月公布「惩独」廿二条司法文件後,国台办官网八月增加「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专题栏目,列出以往公布的「台独分子」,还提供举报信箱。陈斌华於十月十四日指出,针对检举台独顽固分子的线索核查甄别後,决定对民进党立委沈伯洋、前联电董事长曹兴诚和「黑熊学院」实施惩戒,禁止沈、曹及其家属进入中国及港澳。
曹兴诚与台湾公民人权联盟召开「用台湾的法治与文明,反击中国的独裁与流氓」媒体分享会,详细说明要透过民主法治手段应对极权威胁,并委托律师郑文龙、刘继蔚、黄思维到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陈斌华及宋涛涉嫌刑法恐吓危害安全罪。
曹兴诚在记者会中手拿中华民国护照表示,他放弃新加坡国籍,拿回中华民国护照已经两年,他只有这本护照,没有其他的护照,中华民国是他唯一的国家。他出面控告宋涛和陈斌华是尽国民应尽的义务,坚持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的立场。
曹兴诚强调,身为中华民国国民有义务维护国家主权完整、独立,维持民主自由体制,反对中共的侵略。
曹兴诚说,中共将他维护台湾主权丑化成台独,甚至加以罪名恐吓,说他是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但没有人谋独,维持台湾主权,拥护总统赖清德所说两岸是国与国互不隶属的关系,中共国管不到台湾,台湾是独立自主,如果说这样就是谋独,那台湾都是谋独。
曹兴诚表示,中共在宪法制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这是伪造文书、扭曲事实;只要主张台湾主权独立就是分裂国家,这相当离谱。
曹兴诚说,中共每天用武力来威胁、破坏台海和平,是最大的危害安全者,居然说他在严重危害台海和平稳定,这是颠倒黑白。另外,中共说他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这是在扣帽子。
曹兴诚强调,国台办恐吓他已经违反中华民国的刑法,会正式向宋涛和陈斌华提出刑事自诉,控告两人违反恐吓危害安全罪,是在尽国民应尽的义务,无论法律将来会怎样,仍要坚持台湾是主权独立的立场。
他表示,并不害怕中共,害怕的是有无知民众误信中共而伤害他。台湾应该要团结维护主权独立。
曹兴诚的委任律师郑文龙指出,陈斌华在记者会指控曹兴诚是台独顽固份子,要限制旅行、限制经商自由,甚至威胁危害生命,已违反国际法,更触犯刑法的恐吓危害安全罪,可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郑文龙说,陈斌华的行为是透过国台办记者会传播,曹兴诚在台湾看到後心生恐惧,就构成刑法的恐吓危害安全罪,台湾法院基於台湾主权就产生法定的管辖权,根据最高法院的实务见解,台湾法院对宋涛、陈斌华的行为有管辖权,也不能不受理。成案後地院就会传讯原告曹兴诚,就会寄传票给国台办,若二人未来不到案,就可发布通缉,宋涛、陈斌华来台就可将其逮捕。
除了在台湾提出告诉,郑文龙表示,宋涛、陈斌华违反联合国国际公约,也违反国际公法,在美国有个法律是「外国人侵权请求法」,已经联络美国律师讨论,考虑到美国对宋涛、陈斌华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