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農業處委外業務詐領 4人收押
屏東縣府農業處的捕蜂捉蛇及抓綠鬣蜥業務,傳出委外廠商涉嫌勾結公務員詐領公帑,全案目前有蘇姓技工及三名廠商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裁准收押禁見!
屏東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及警政署保五總隊於日前搜索蔡姓、楊姓、翁姓廠商及蘇姓技工等人住處及辦公室,並陸續傳喚屏東縣府農業處動保科陳姓承辦人、李姓科長及四名廠商員工。
屏東地檢署指出,蔡姓、楊姓、翁姓等三名廠商於一一一年至一一二年間,陸續得標屏東縣府農業處動保科所辦理之捕蜂捉蛇暨動物救援勞務採購開口契約標案。
蔡、楊、翁等三人明知該契約標案,係採按件計價,每件需有捕獲標的物,始計價給付至經費用罄為止,倘無捕獲標的物,則不予計價給付,竟共同以謊稱報案、假照片製作不實成果紀錄表、統一發票等方式,向農業處詐領契約價金。
另外,蔡、楊、翁等三廠商於一一二年得標農業處的綠鬣蜥追加移除勞務採購案開口契約,負責標案分期點驗等業務的蘇姓技工,明知蔡等三等人所提報的動物數量不實,仍在抽查紀錄不實填載,並由蔡等三人製作不實請款資料,向屏東縣府農業處計價請款,從中獲取不法利益。檢方將蔡、楊、翁等三人及蘇姓技工依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詐欺罪,經向法院聲押獲准;陳姓承辦人以八萬元交保、李姓科長諭知請回,其餘廠商員工以一萬元至八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農業處長鄭永裕表示,案情內容尚待檢方釐清,縣府委外捕蜂捉蛇每件新台幣兩千元,成體綠鬣蜥每隻兩百七十二元,是否有冒領情形,縣府全力配合偵查,必要時將與廠商解除契約。
屏東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及警政署保五總隊於日前搜索蔡姓、楊姓、翁姓廠商及蘇姓技工等人住處及辦公室,並陸續傳喚屏東縣府農業處動保科陳姓承辦人、李姓科長及四名廠商員工。
屏東地檢署指出,蔡姓、楊姓、翁姓等三名廠商於一一一年至一一二年間,陸續得標屏東縣府農業處動保科所辦理之捕蜂捉蛇暨動物救援勞務採購開口契約標案。
蔡、楊、翁等三人明知該契約標案,係採按件計價,每件需有捕獲標的物,始計價給付至經費用罄為止,倘無捕獲標的物,則不予計價給付,竟共同以謊稱報案、假照片製作不實成果紀錄表、統一發票等方式,向農業處詐領契約價金。
另外,蔡、楊、翁等三廠商於一一二年得標農業處的綠鬣蜥追加移除勞務採購案開口契約,負責標案分期點驗等業務的蘇姓技工,明知蔡等三等人所提報的動物數量不實,仍在抽查紀錄不實填載,並由蔡等三人製作不實請款資料,向屏東縣府農業處計價請款,從中獲取不法利益。檢方將蔡、楊、翁等三人及蘇姓技工依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詐欺罪,經向法院聲押獲准;陳姓承辦人以八萬元交保、李姓科長諭知請回,其餘廠商員工以一萬元至八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農業處長鄭永裕表示,案情內容尚待檢方釐清,縣府委外捕蜂捉蛇每件新台幣兩千元,成體綠鬣蜥每隻兩百七十二元,是否有冒領情形,縣府全力配合偵查,必要時將與廠商解除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