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议员∶公设保留地没钱徵收 应还地於民
宜兰县议会定期大会於昨(六)日上午进行两个专题报告,有关「宜兰县现有公共设施保留地检讨变更案之进度与期望」专题报告,县长林姿妙带领秘书长吴志宏与县府建设处长潘亮宇列席议会。县府建设处长潘亮宇答覆议员们质询指出,公共设施保留地,政府没钱徵收是可以还地於民,民众有很大的机会,政府没钱徵收也可以采代缴金方式,以个案处理,对於还未通过的都市计画区,也会尽快与中央沟通,加快脚步审议,审慎乐观。
县议员们发言踊跃,副议长陈汉锺建议公共设施保留地说了十多年,还是认同建设处长潘亮宇的说法应还地於民,政府没钱无法徵收限地使用是会让民众失望,他举例以新北市新店区开发方式兴建社会住宅,朝这个方向努力,不能强取民间的土地,无法徵收时就应还地於民。
多位议员支持这个做法,沈信雄希望对於还地於民政策,县府也要用心,否则缓不济急,没有意义,速度要快,不要延宕。吴宏谋提及宜兰县各都市计画公共设施用地专案通盘检讨进度的十九处都市计画区仅三处通过已公告实施,其馀十六处都卡在内政部审议中,是县府不积极,才让审议拖延!邱素梅指摘,是牛步化,时间拖不是办法,应该向中央反应,加快脚步,无法开发或徵收就要还地於民。
陈玉萍表示,地主针对已三、四十年的公共设施保留地,无法使用,建议透过代缴金配合开发,不会造成图利问题,才能带动地方发展及进步。
县议员们发言踊跃,副议长陈汉锺建议公共设施保留地说了十多年,还是认同建设处长潘亮宇的说法应还地於民,政府没钱无法徵收限地使用是会让民众失望,他举例以新北市新店区开发方式兴建社会住宅,朝这个方向努力,不能强取民间的土地,无法徵收时就应还地於民。
多位议员支持这个做法,沈信雄希望对於还地於民政策,县府也要用心,否则缓不济急,没有意义,速度要快,不要延宕。吴宏谋提及宜兰县各都市计画公共设施用地专案通盘检讨进度的十九处都市计画区仅三处通过已公告实施,其馀十六处都卡在内政部审议中,是县府不积极,才让审议拖延!邱素梅指摘,是牛步化,时间拖不是办法,应该向中央反应,加快脚步,无法开发或徵收就要还地於民。
陈玉萍表示,地主针对已三、四十年的公共设施保留地,无法使用,建议透过代缴金配合开发,不会造成图利问题,才能带动地方发展及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