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部扩大输往两俄出口管制范围 12/4起生效
【记者陈维强/台北报导】 2024/11/07

经济部扩大输往两俄出口管制范围,并提醒厂商,初次违规出口俄罗斯及白俄罗斯的罚则已大幅提高至一百万元,业者应遵守国内及国际出口管制规范,善尽企业查证义务,以避免因违规而影响商誉及自身权益。

为防阻我高科技货品涉入俄罗斯军事武器用途,经济部与国际友盟一致行动、加强管控,增列三项纤维素相关产品,以及工具机零件、电动机马达各一项对两俄出口管制。

经济部表示,上述五项产品可用於制造炸药、军事武器及战场用无人机关键零组件,经与国际友盟协调,有必要加以管制,以防阻可疑之武器扩散活动。

经济部於今年六月禁止硝酸纤维产品(税则391220)对两俄出口,此次增列三项其他纤维素相关产品(税则分别为391212、391231、391290)、一项工具机零件(税则846693)及一项电动机马达(税则850110),共计五项税则对两俄出口管制,新规定自今年十二月四日起生效。

经济部提醒厂商,初次违规出口俄罗斯及白俄罗斯的罚则已大幅提高至一百万元,业者应遵守国内及国际出口管制规范。为使厂商确实做好尽职调查,确保货品最终流向,经济部积极透过各项管道向厂商宣导。今年初以来,该部已办理十九场宣导会,协助业者了解最新国际趋势,以防范违规行为发生。为因应不断变化的局势,该部亦将密切关注国际情势发展,并滚动式调整出口管制措施。

相关输俄清单可参考连结∶

经济部公告(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30206/ch04/type1/gov31/num5/Eg.htm)

输往俄罗斯及白俄罗斯高科技货品清单(https://gazette.nat.gov.tw/EG_File

Manager/eguploadpub/eg030206/ch04/type1/gov31/num5/images/BB.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