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县户籍迁徙税务宝典 节税大补帖
【记者蔡荣宗/投县报导】 2024/11/01

南投县政府税务局设计「南投县户籍迁徙税务宝典」文宣,提醒乡亲有关户籍迁出、迁入将影响「房屋税」(一一三年新修法)、「使用牌照税身心障碍者免税」、「地价税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土地增值税适用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土地增值税自用住宅用地重购退税」等注意事项。

税务局指出,民众於办理户籍迁出、迁入将影响的地方税税负有下列各种情形∶

一、房屋税自住房屋优惠税率(一·二%)

(一)房屋无出租或供营业情形。

(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实际居住使用,且「应於该屋办竣户籍登记」(自一一三年七月一日起新增)。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国合计三户以内。

(四)另外还有更优惠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国仅持有一户房屋,如符合前项自住规定,且房屋现值在一定金额以下,可适用单一自住税率一%。

二、使用牌照税身心障碍者免税

因身心障情况致无驾驶执照,以同一户籍二亲等以内亲属之车辆申请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税者,其车主或身心障碍者因故迁出户籍,造成车主与身心障者未设籍同一地址,即已不符免税规定。

三、地价税自宅用地优惠税率(二%)

户籍迁出至少须保留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已成年之直系亲属中一人的户籍,才可继续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特别税率(二%),全户户籍迁出,已不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特别税率要件,应於三十日内向该局或埔里、竹山两分局申报,以免受罚或一次被追补五年的巨额租税负担。

四、土地增值税适用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十%)

(一)「一生一次」∶地上建物须为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所有,并已在该地办竣户籍登记。

(二)「一生一屋」∶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在该地设有户籍连续满六年。

五、土地增值税自用住宅用地重购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