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起微型电动二轮车 未挂牌上路罚1200~3600元
微型电动二轮车自一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起须全面领牌,请车主尽早完成领牌,未依规定领用牌照上路行驶,将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罚锾;旗山监理站持续配合高市府警察局加强拦查宣导,说明微电车应依规定领牌并遵守交通规则。
旗山监理站表示,现有「使用中」微型电动二轮车申请领牌,需准备车主身分证明文件、印章、新领牌照登记书、来历或出厂证明、统一发票(发票遗失者得以切结方式办理),并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经实车查核合格後方得申请领牌。
该站提醒,骑乘微电车时驾驶人须年满十四岁、务必配戴安全帽、车速不得超过时速二十五公里、不可载人、不可酒驾、不可擅自改装等,应定期续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以保障用路人的安全。该站指出,微型电动二轮车领牌、投保等资讯,车主均可分别於高市区监理所与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之「微型电动二轮车专区」查询,欢迎多加利用。
旗山监理站表示,现有「使用中」微型电动二轮车申请领牌,需准备车主身分证明文件、印章、新领牌照登记书、来历或出厂证明、统一发票(发票遗失者得以切结方式办理),并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经实车查核合格後方得申请领牌。
该站提醒,骑乘微电车时驾驶人须年满十四岁、务必配戴安全帽、车速不得超过时速二十五公里、不可载人、不可酒驾、不可擅自改装等,应定期续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以保障用路人的安全。该站指出,微型电动二轮车领牌、投保等资讯,车主均可分别於高市区监理所与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之「微型电动二轮车专区」查询,欢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