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通缉犯持有效护照在境外流窜 外交、法务部完成「护照资料查询系统」资料介接
【记者王先国/台北报导】 2024/10/29

关於刑事警察局员警反应,台湾外逃通缉犯仍可继续持用我国合法护照在国外居留,并自由前往其他国家,於出境地继续从事诈欺、毒品及枪炮等犯罪,危害我国及该国人民之财产与治安,影响我国司法威信及国际形象,法务部及最高检察署对刑事局员警反应非常重视。最高检察署立即指派林丽莹检察官分析相关法律疑义,并於今年二月二日邀请法务部检察司、全国一、二审检察机关、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刑事警察局、调查局、海巡署、移民署等机关,召开「判决确定案件外逃人犯注销护照精进作为」会议,会中除提出将「刑」、「案」、「时」、「逃」审查参考,全面清查外逃通缉犯护照,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并主动建议与法务部介接国人护照核发及注销资料,简化双方行政流程,法务部极为重视,责成最高检察署协助建置「护照资料查询系统」介接资料,於今年八月廿三日完成启用,并试行运作至十月下旬,确实有效简化行政流程,即时函请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废止并注销重刑犯护照,避免其持用我国合法护照流窜境外。 \\\\;
最高检察署表示,在外交部领事事务局、检察机关、警察机关通力合作下,全面清查外逃通缉犯护照,一一三年迄今已清查二百名法院判处重刑(有期徒刑三年以上)确定之外逃通缉犯,最高检察署并感谢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积极协助,加派人手於最短时间内依检察机关发文完成外逃通缉犯护照之废止并注销。 \\\\;
最高检察署表示,「护照资料查询系统」建置後,检察官能随时准确掌握重刑犯护照状态,即时依法通知废止并注销,或为其他适当之相应处置,检察机关并持续清查外逃通缉犯,防堵朱国荣等辈通缉犯持用我国有效护照在境外流窜,确保侦审成果,维护司法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