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救命CPR政府应设诱因鼓励全民学习
2024/10/28

媒体报导,七十岁名嘴张友骅发生跌倒意外,重伤头部抢救後仍宣告不治。不过,家属公布医师开立的死亡证明,却是「无法明示原因的心跳停止」。七十五岁韩国资深女星金守美出道五十四年,受封「国民婆婆」,最近传出心跳停止送医宣告不治,消息传出後震惊演艺圈及社会大众。

根据统计资料,台湾每年约有两万人心跳停止,经过救护人员急救後转送到医院,心跳停止若无即时急救,常会引起脑部缺氧、损伤甚至死亡,因此,如果能在心跳停止当下实施心肺复苏术(CPR),以及使用自动体外心脏电击去颤器(AED),病人存活的机会可望大幅提高。

可惜多数民众没有碰到类似经验,以致遇到心跳停止常会手忙脚乱,简单来说,民众应先观察病人有无正常呼吸,胸膛有无起伏,如果患者在七秒内完全没有呼吸或仅存一点点,这代表出现「濒死式呼吸」,也代表病人需要实施CPR,不过,CPR非常耗费体力,通常轮流进行比较好,建议先找人打一一九再找家人或邻居帮忙,甚至找出附近装设的AED。

实施CPR可以取代心脏部分功能,使用AED可望把心脏重新启动,这些都是在救护车到达前的正确急救行为。

重点是要有人会实施CPR及操作AED,其次,有些人怕麻烦也怕困扰,例如「没有相关证照能够协助急救吗?」、「若是急救失败会不会被告?」其实很多人看到患者突然倒下,虽然想帮忙却又担心可能失误。其实根据「医疗救护法」规定,救护人员以外之人,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险,施予急救措施或使用紧急救护设备,适用民法、刑法紧急避难免责等相关规定。

虽然实施CPR不一定需要证照,但没有接受过训练的人,难免会出现手忙脚乱的情形,因此,参加急救教育训练课程,学习正确的急救方法,经过训练之後自然提高实施CPR及操作AED的「熟练度」,然後再去取得专业的证照,这样就能随时拯救他人性命。

现代人生活节奏快速,有些人忙著求学,有些人忙著工作,很多人在学校或出社会後都上过急救课程,懂得一些急救技巧,只是多数人都缺乏「熟练度」,如果碰到心跳停止的人,难免会手足无措、绑手绑脚,建议政府提供「诱因」,鼓励全民学习急救训练课程,甚至取得急救相关专业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