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公告「碳费徵收费率」
【记者王先国/台北报导】 2024/10/24

环境部依据碳费费率审议会决议之费率建议,核定碳费费率并完成相关法制作业程序後,於日昨公告「碳费徵收费率」,并订一一四年一月一日生效,费率如下∶一般费率∶新台币三百元/公吨二氧化碳当量。

优惠费率A(符合「徵收对象温室气体减量指定目标」公告附表一行业别指定削减率规定)∶新台币五十元/公吨二氧化碳当量。

优惠费率B(符合「徵收对象温室气体减量指定目标」公告附表二技术标竿指定削减率规定)∶新台币一百元/公吨二氧化碳当量。依「碳费收费办法」的规定,碳费徵收对象在一一五年五月时,就要依一一四年全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并缴交碳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