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公告「碳费徵收费率」
【记者王先国/台北报导】 2024/10/24

环境部依据碳费费率审议会决议之费率建议,核定碳费费率并完成相关法制作业程序後,於日昨公告「碳费徵收费率」,并订於一一四年一月一日生效,费率如下∶

一般费率∶新台币300元/公吨二氧化碳当量。

优惠费率A(符合「徵收对象温室气体减量指定目标」公告附表一行业别指定削减率规定)∶新台币50元/公吨二氧化碳当量。

优惠费率B(符合「徵收对象温室气体减量指定目标」公告附表二技术标竿指定削减率规定)∶新台币100元/公吨二氧化碳当量。

环境部於一一三年八月廿九日订定碳费三项子法,正式宣告我国迈入碳定价时代,而各界关心的「碳费徵收费率」也完成公告,依据「碳费收费办法」的规定,碳费徵收对象在一一五年五月时,就要依一一四年全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并缴交碳费。

环境部强调,碳费徵收是以减量为出发点,徵收对象如果提出自主减量计画达到减量指定目标者,可申请核定优惠费率,为协助徵收对象顺利衔接碳费制度,环境部将办理自主减量计画研拟说明会,同时经济部也将启动相关辅导机制,提供产业专业技术谘询及辅导,协助产业申请自主减量计画,争取适用优惠费率。

另外,为方便各界查询碳费制度相关资讯,气候变迁署网站也设有「碳费专区」(网址∶https://gov.tw/cZC),欢迎欲了解碳费制度的朋友下载相关资讯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