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考试拟放宽刺青限制 北市议员∶能否刺「我台独我骄傲」
【记者李叔霖/台北报导】 2024/10/23

▲秦慧珠(左)强调,刺青纹身应该维持原状,图右为北市警察局长李西河。(图∶摘自市议会直播)
警察考试拟放宽刺青限制,以後刺龙刺凤也能当警察?台北市议员秦慧珠在市议会质询表示,内政部想要把它放宽,理由是纹身属於「言论自由」,她反问台北市警察局长李西河,赞不赞成刺青「我台独我骄傲」!李西河表示,基本上予以尊重,但要考虑社会观感。

议员秦慧珠提供三张图片,左边是个人纹身,中间是原住民图腾,右边是肃清共匪、军籍号码(五○年代),目前相关规定,右边、中间刺青图可以考警察,左边刺青图不允许,但现在将要放宽限制,请问赞不赞成警察刺成左边的样子。

现有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一般警察人员考试规则,第8条第10款,有帮派、色情等不雅之纹身或刺青。但已清除,或原住民基於传统礼俗,以及现役、退除役军人基於忠贞象徵而有纹身或刺青之图腾者,不在此限。

秦慧珠指出,局长赞不赞成,左臂刺我墨绿,右臂刺我深蓝,脖子刺我小白,甚至刺青我台独我骄傲,我统一我骄傲,我主张维持现状我骄傲,脖子刻一个我爱李西河画两个心心,言论自由,我爱谁、我恨谁、我主张,甚至政治主张,我都可以刺在身上,她质疑警察考试可以这样放宽吗?

局长李西河强调,现在是一个多元社会,但要考虑社会观感问题。秦慧珠认为,至少警察穿制服露出来的手臂、脖子,不该有警察执行勤务无关刺青,倘若刺在隐密地方,穿制服看不见勉强可以。其实警察、消防人数很少,想要刺青的人可以不要当警消人员。

另外,她强调,刺青纹身应该维持原状(原来相关规定),老兵刺青、原住民刺青予以尊重,但是其他刺青不能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