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籍貨輪違法棄置油桶 依海污法裁罰30萬元
【記者陳秋香、何弘斌/高雄報導】 2024/10/17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今(十七)日依海洋污染防治法裁處巴拿馬籍貨輪「JM-ARIES」新臺幣三十萬元罰鍰,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八海巡隊前於九月十二日晚間七時十六分在海上發現油桶漂流,研判為巴拿馬籍貨輪「JM-ARIES」所為,海巡人員依法登檢該船隻,船員自承於澎湖七美海域(座標:北緯23.06°、東經119.10°)棄置油桶。(見圖)

海保署今(十七)日說明,該案已明顯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船舶之廢(污)水、油、廢棄物或其他污染物質,除依規定得排洩於海洋者外,應留存船上、排洩於岸上收受設施,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法規規定清除、處理」,依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對船東裁處新臺幣三十萬元罰鍰。

海保署表示,期望透過有效執法以達嚇阻違法污染行為之效果,持續努力提升各界對海洋污染防治的重視,呼籲切莫以身試法,共同保護海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