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擬分級設終身監禁
【中央社台北七日電】 2024/10/08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判有條件合憲,但限期修法,遭疑實質廢死。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說,研議無期徒刑假釋制度修法分級;立委吳宗憲說,應分三級含第一級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司法院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衛生福利部率所屬相關單位就「憲法法庭一一三年度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宣示相關法令之檢討與修正」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鄭銘謙於備詢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因應憲法法庭判決,將修法就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做不同層級區分;記者追問分級是否會有「終身監禁」,鄭銘謙回答,這部分會再研議並提出草案。

國民黨立法委員吳宗憲受訪則重申,應儘速修法將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分為三級,分別為第一級無期徒刑,被告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第二級無期徒刑,服刑滿四十年方得假釋,第三級無期徒刑即維持現制,假釋門檻為二十五年。

吳宗憲表示,現有有期徒刑的刑度應拉長,因為科學證據顯示國人的平均餘命變長了,已經到了八十歲上下,讓法官更有裁量空間。

依據法務部書面報告指出,遵循憲判要求,完備法律程序,盤點實體法規,強化法律密度,包含三大重點,分別為「研提刑法修正草案,符合憲法判決之行為時精障或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意旨」、「研提刑法修正草案,符合憲法判決之審判時精障或心智缺陷者不得判處死刑意旨」以及「研擬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層級化規範,嚴懲重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