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碳费审议 工总吁对标韩国费率确保产业竞争力
【中央社台北五日电】 2024/10/06

环境部将在七日召开第六次碳费费率审议会,工总今天表示,费率研订应对标主要贸易竞争国韩国,以确保产业在维持国际竞争力下,持续推动净零转型;工总也呼吁拉大优惠费率与一般费率差距,强化减碳诱因。

工总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目前碳费规划并没有与台版CBAM同步,已经造成产业不公平竞争,加上各产业对碳费的负担能力差异颇大,且景气循环及产业执行减量措施需成本投入,应让企业将资金留作低碳转型投资,碳费费率不应过高。

工总指出,国内产业如石化、钢铁、面板、纺织等,近年状况不好,整体制造业若不计半导体,毛利率不到五%,其中,石化业更受ECFA早收、中国大陆倾销影响,营利为负值。因此,工总呼吁,研订费率务必须将产业负担能力纳入考量。

工总建议,费率设定应参考日本、韩国等亚洲邻近竞争国家的实质费率水准,才能确保国内产业竞争力;欧洲国家及新加坡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水准与台湾不同,且并非竞争关系,不适合直接比较,建议制度设计对标韩国、日本。

另外,韩国二○二一年的名目价格约新台币四三九元,但高碳 漏风险产业享有一○○%免费核配,非高碳 漏风险产业也有九十%免费核配,因此实质成本才五·七元。工总指出,台湾即便优惠费率七十五元,也已接近韩国的十五倍,负担远高於韩国。

若比较日本状况,工总表示,日本碳税名目费率虽为六十四·七元,但只对燃料收费,对於原料用途的煤,如钢铁业的冶金用煤,或水泥石灰石加热产生的CO2等制程排放,则不用付碳税,因此实际收费更低。

工总指出,国内产业必须付出努力才能适用优惠费率,即便优惠费率七十五元,也已高於日本的名目费率,负担高於日本。

因此,工总认为,研订台湾碳费费率时,应参考主要贸易竞争国的实际碳价负担,韩国产业结构与台湾相近,建议对标韩国(一般二百元、优惠六元),才能确保产业在保持国际竞争力下,持续推动净零转型。

工总强调,优惠费率与一般费率逐步拉大差距才有减碳诱因,减碳需要钱,与碳费是双重负担,优惠费率的目的应是鼓励愿意努力减碳的产业把钱投入减碳,不努力减碳就需付出代价缴交一般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