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免费碳价?经部∶非事实
【记者王先国/台北报导】 2024/09/29

对於有媒体报导经济部代表於碳费费率审议会中建议优惠费率A(SBTI)、优惠费率B(标竿值)分别为零元及五十元的「免费碳价」,经济部郑重澄清并非事实。依环境部目前发布的碳费三项子法规定,业者要提出自主减量计画,投入经费和人力落实减量措施,达成减量目标,才能适用优惠费率,不会有「免费碳价」。

经济部认为净零是世界趋势,但政府政策订定应考量各方权益,部分产业如石化、钢铁、面板及纺织等目前面临经营困境,为了减少碳费对这些产业的冲击,初期的费率应设定较低,并有适当调适期,否则政策一上路,造成伤害就来不及,企业可能关厂、劳工可能失业、制度也会被批评。

此外,产业推动减碳需要大量资金,政府近期鼓励企业加薪也增加了支出,因此初期的碳费费率应较低,以便企业能有更多资金投入减碳措施。

经济部主张收取碳费目的是为了减碳,提升台湾产业竞争力,不是为了收钱。企业做生意要出口,要和国外竞争,制度要接轨国际,因此收费应参考日本、韩国等亚洲邻近竞争国家的实质费率水准,不要因为过高费率影响业者出口,打击自己的企业。建议将费率设定於产业可负担范围,较能提升整体目标达成性并兼顾公正转型。

经济部建议合理的碳费政策应以减碳为主要目标,同时兼顾产业发展,避免因费率过高而打击企业竞争力。经济部期望环境部及碳费费率审议会能综合考量各方意见,制定出兼顾环保与经济发展的碳费政策,促进台湾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