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柜车行驶国道 10/1起过磅
【记者周家仰/台北报导】 2024/09/28

高速公路局(下称高公局)表示,为维护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及降低货柜车超载情形,自今(一一三)年十月一日起货柜车行经高速公路设有动态地磅系统之地磅站时,如车号未显示於地磅站前门架上方资讯可变标__(CMS),则应进地磅站过磅;如CMS有显示自身车号,方得免进地磅站过磅。未依前述规定进站过磅者视为逃磅,可处新台币九万元罚锾。

高公局说明,目前国道沿线设有四十四处地磅站,至今已於国1汐止南向、后里北向、员林南向、新营南向、新市南向、冈山北向、国3树林南向、树林北向、後龙北向及田寮北向等十处地磅站建置启用动态地磅系统(持续建置中)。动态地磅系统主要是由车牌辨识系统辨识出货柜车车头车号,再依车号对应交通部公路局提供车籍资料,取得该车核定总连结重量,并将侦测车重与核定总连结重量比对,作为是否超载之参考。

高公局提醒,前述过磅规定开始前三个月为宣导教育期。该局将汇整超载、逃磅等资料函送公路局及货柜公会参考纳入公司管理及宣导教育。另货柜车行经未设动态地磅之地磅站时,暂维持现行配合员警指挥过磅方式。另呼吁货车驾驶装载货物切勿超载,也勿心存侥幸逃磅;行驶高速公路应妥为检查车况,并与前车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并随时注意车前状态,勿超速或疲劳驾驶;尤其行经匝环道时,务必依速限行驶,以维自身及他人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