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庭∶死刑有条件合宪
【中央社台北二十日电】 2024/09/21

宪法法庭今天认定死刑有条件合宪,就个案救济的部分,卅七名死囚於符合判决意旨下,均可声请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此外,若死囚非常上诉成功,其羁押次数应重新计算。

宪法法庭今天做出一一三年宪判字第八号判决,关於个案救济的部分,认为全体声请人王信福等卅七名死囚在符合判决意旨下,即个案犯罪情节非最严重、第三审无辩护人、未行言词辩论或科处死刑未一致决,可援引声请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检察总长也得依职权提起非常上诉。

宪法法庭表示,审判中的延长羁押,若所犯最重本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逾有期徒刑十年者,第一审、第二审以六次为限,第三审以一次为限;审判中的羁押期间,累计不得逾五年,全体声请人王信福等卅七名死囚的案件,自第一审系属日至今均已超过八年。

宪法法庭指出,为求各声请人的个案救济与原因案件实体正义间的衡平,於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後,若最高法院认为非常上诉有理由而撤销原判决,则收容中的各声请人应由各管辖法院处理羁押事项及限制出境、出海等处分。

宪法法庭也提到,若各声请人非常上诉成功,其依据刑事妥速审判法所规定的羁押次数、期间及八年期间,均应自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决时起重新计算,各级法院也应尽速完成审判,避免迟延,以维护声请人的诉讼权益。

【中央社台北二十日电】社会瞩目的死刑释宪案,宪法法庭今天做出一一三年宪判字第八号判决,总统府表示,总统赖清德尊重宪法法庭对死刑制度合宪性的判决结果,也期待相关部门依判决意旨修正配套法规,以符合程序正义、人权价值,让法制更加完善。

宪法法庭今天做出一一三年宪判字第八号判决,刑法以死刑为最重本刑部分,仅适用犯罪情节属最严重,且刑事程序符合宪法最严密正当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宪。

总统府发言人郭雅慧下午表示,总统尊重宪法法庭对死刑制度合宪性的判决结果,也期待相关部门依判决意旨修正配套法规,以符合程序正义、人权价值,让法制更加完善。

郭雅慧说明,宪法法庭判决认为於个案犯罪情节属最严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宪法最严密的正当法律程序,死刑制度合宪,并要求应有严谨的配套程序,这是台湾司法重要的里程碑。郭雅慧进一步说明,总统理解台湾社会存在多元声音,期盼全民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态度,持续对话沟通;政府也会落实社会安全网,加强被害人保护,并期望朝野共同协力,让法制既能维护社会治安,也更符合人权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