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税真改革 良心救台湾(146)—国家人权报告 财税帮暗藏的猫腻
【文/林歆芙】 2024/09/21

▲民众聚集凯道,抗议无良官员违法强制执行,强抢民产坑杀人民。
八月份开始,行政院进行两公约国家人权报告会前会的审查,希望督促政府单位落实两公约保障人权的精神。锺女士指出,遗憾的是,完全看不到财政部在国家报告初稿有任何保障人权符合两公约精神的作法。
猫腻1∶「民告官」要赢很难!但是,赢了为何还是输?
被称为台湾法税照妖镜的太极门案,行政救济赢了国税局18次,国税局重新修改税单金额,继续败部复活。
【专家剖析】前财政部长暨前驻WTO大使颜庆章指出,行政救济过程,行政法院撤销原复查决定,可是原处分还存在,另为复查决定,一而再、再而三,不可思议!「真是台湾的世界奇迹」!没有一个国家,税捐机关要求纳税义务人的缴税义务在救济过程中已被撤销,可是原处分还存在的。立法院应修改税捐稽徵法,原复查决定被上级机关撤销,要及於原处分,才会让税务员好好认真做,一开始就要完整掌握课税构成要件。

猫腻2∶法院说的不算?税官说了才算?

96年刑事三审判决太极门无罪、无税,国税局就应该认错主动撤销税单。结果苗栗分局长陈合发坦承自己没调查,是由台北国税局代查,还公开表示∶「法院说的不算!」

【专家剖析】前财政部长暨前驻WTO大使颜庆章指出,「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的行政机关对人民所产生拘束力的处分,不须要接受普通法院的审查。」这是英美法强调的司法审查,台湾的税务案件却被切割出来走行政诉讼,应并入一般的司法审查。太极门税案已经刑事最高法院判无罪,也判决没有涉及逃漏税,可是行政的部分却还有一个年度还在课税,现在还主张课税的国税局人员,符合刑法第129条违法徵收罪。

猫腻3∶台湾《纳税者权利保护法》於106年正式上路,赋税人权理应获得保障。但是,人民还是100%被判败诉?

《纳税者权利保护法》规定应设立专业税务法庭,但是,106年司法院违反立法精神及目的,让62位现职行政法院法官「就地合法」取得专业税务法官执照,还包括100%判人民败诉的法官,引起社会各界挞伐。

【专家剖析】台湾暨美国执业律师陈__安指出∶美国成立专门税务法庭,学者、律师及司法官必须在三年的法学教育後,攻读税法法学硕士才能担任税务专业法官/律师。「反观台湾,司法院却让过去三年内承办40件以上税务案件的行政法院法官就地合法成为税务专业法官,狠狠打脸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