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车未挂牌最高罚3600元 11/30前尽速领照
【记者方一成、林明佑 彰化报导】 2024/09/20

微型电动二轮车(旧称电动自行车)将自今年十一月三十日起须悬挂车牌及投保强制险始可合法上路,未依法领用牌照上路经查获者,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七十一-一条规定处二二○○~三六○○元罚锾并将车辆移置保管,彰化监理站提醒尽速领照。

今年十一月三十日为使用中微电车最後领牌期限,为免届时领牌塞车,请车主尽早申请领牌。如使用未经型式审验合格车辆者,经举发除罚锾外另没入之;如有未领用有效牌照、悬挂他车牌照或未悬挂牌照於道路停车行为者,最重处新台币三六○○元罚锾并当场移置保管。

站长黄建兴昨(十九)日表示,自一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至一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为二年领牌宽限期,截至今年七月底彰化县已挂牌登记一四二二二辆微电车,缓冲期结束後彰化监理站将与警方配合於微电车出没热点及时段进行密集性拦查,对不依照规定请领牌照车辆将予以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