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门乡长等3人涉收贿 曾有钦交保、课员收押
【记者毛莉/屏东报导】 2024/08/25

屏东县三地门乡长曾有钦等三人,涉嫌 漏乡内工程标案内容给特定厂商,进而收取贿款,屏东检方向法院声押,屏东地院裁定曾有钦及韩姓秘书交保、周姓建设课员收押。

屏东地方检察署指出,曾有钦於民国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担任三地门乡长迄今,与韩姓秘书及周姓建设课员, 漏乡内工程标案的预算金额及内容给特定厂商,进而向厂商收取贿款;目前韩姓秘书已退休、周姓建设课员也已不在职。

屏检表示,曾有钦与韩姓秘书身为乡公所监督采购案件人员,竟由韩姓秘书陆续向友人借用土木包工业名义,承包乡公所工程,从中获取不法利益。

屏检也提到,曾有钦明知依「屏东县政府公务车辆管理及使用要点」规定,公务车只限公务使用,竟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去年八月至今年六月止,驾驶公务车做私人用途达三十多次。

屏检发动搜索,同步传唤涉案犯罪嫌疑人,经检察官复讯後,认为三人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行为期约、收受贿赂,及刑法 漏国防以外应秘密、行使业务上登载不实文书等罪嫌,有逃亡、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证人之虞,有羁押原因及必要性,向屏东地院声请羁押禁见。

屏东地方法院则裁定周姓建设课员羁押禁见、曾有钦及韩姓秘书分别以新台币十五万及十万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