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交通警察大隊簡化計程車登記證流程 同步宣導交安觀念提升乘車安全
【記者李嘉祥/台南報導】 2024/08/23

▲南市交通警察大隊簡化計程車登記證流程,執業登記證可直接在受理單位用印核發,加速換發流程。(記者李嘉祥攝)
隨著越來越多民眾投入各式計程車駕駛工作,臺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服務新領、補(換)發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件數隨之增加,為讓計程車駕駛朋友更快速上路,並增進為民服務品質,交通警察大隊特設置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鋼印專用章,日後執業登記證可直接在受理單位用印核發,加速換發流程,並同步向駕駛宣導各式交通安全觀念,進一步保障市民乘車安全。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過去駕駛新領或補換發職業登記證,申請案件需在大隊所在地南區受理審核後再送至市警局用印,因路途遙遠耗費時間往返;新任大隊長洪國哲上任後致力推動業務精簡,簡化計程車登記流程,提高服務效率。

洪國哲大隊長表示,除關注計程車職業駕駛人需求,簡化優化各項申請作業流程外,也同步在計程車駕駛人職前講習宣導建立防禦駕駛觀念,並落實安程專案,確保計程車行業健康發展同時,也維護用路人權益,共同預防事故發生,達到「服務加速,安全上路」成效。

南市交通警察大隊也提醒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每3年換發一次;如駕駛人年滿65歲,每年均須換發;換證需要準備證照費200元、3個月內所攝2吋半身白底彩色相片2張、國民身分證正本、職業駕駛執照、行車執照、印章等,且須本人至交通大隊計程車聯合服務櫃台辦理。受理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相關資訊可上交通警察大隊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