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增列农民职灾保险「紫外线暴露引发之皮肤癌」职业病项目 强化农民职安保障
【记者锺佩芳/台北报导】 2024/08/23

农业部22日修正发布农民职业灾害保险职业伤病审查办法第9条,增列「紫外线暴露引发之皮肤癌」为职业病项目。本部委托职业医学专业团体进行研究分析,结果显示农民相较一般民众罹患紫外线暴露引发皮肤癌风险相对显著,其危害暴露与疾病有因果关系,因此增列为职业病项目。

农业部表示,农民职业灾害保险自110年9月10日将职业病纳入保障范围,参考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职业伤病防治服务制度,於农民职业灾害保险职业伤病审查办法规定,将农民职业病的认定方式,分为「正面表列职业病(第9条)」及「拟制视为职业病(第9条之1)」两种模式。

有关「正面表列职业病(第9条)」部分,将已获得流行病学具体共识,因果关系明确者,正面表列为职业病项目,并订有认定参考指引,提供医师诊断参考。目前列为职业病项目计有农药中毒、甲醛中毒、中璁或热痉挛或热衰竭、低温作业或低温物品引起之冻伤失温、酶菌性角膜疾病、新型A型流感、钩端螺旋体病、恙虫病、汉他病毒症候群、Q热、猪型丹毒、炭疽、类鼻疽、日本脑炎、钩虫病、长期压迫引起之关节滑囊病变等多项疾病。农业部於本年8月22日修正发布增列「紫外线暴露引发之皮肤癌」职业病项目,其给付申请方式与农民职业伤害申请方式完全相同,由农民持给付申请书及给付收据,并检具诊断书,经由投保农会向劳工保险局提出申请。

农业部进一步说明,除纳入正面表列职业病之认定模式,亦有弹性调适的「拟制视为职业病」模式,属於未获有流行病学具体共识之其他疾病项目,则依据农民职业灾害保险职业伤病审查办法第9条之1规定,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认可医疗机构之职业医学科专科医师诊断该疾病与实际从事农业工作有相当因果关系者,视为职业病。亦即,由各区职业伤病专责医院及其所辖网络医院的职业医学科专科医师依医理见解,协助诊治个案评估後,开立职业病诊断书及评估报告书,如经劳工保险局审查通过後,提供农职保保险给付。

农业部最後强调,不论农民职业病有无列入正面表列,皆为农职保保障范围。农业是立国根本,照顾农民是政府努力的目标,因职业病系以长期从事农业工作累积所致,农业工作型态具多元性及特殊性,又本土流行病学研究相对稀少,农业部持续搜整农民职业病正面表列及拟制视为职业病的发生案例,赓续委托专业团体依据国内外文献及实证资料,研究分析确认具有因果关系的疾病,滚动修正纳入正面表列项目,期能逐步精进并完善农民职业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