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县农业灾损现金救助 7/27至8/5受理申请
【记者蔡荣宗/投县报导】 2024/07/27

凯米台风造成本县农业受损,为照顾农作物严重受损之农民,农业部已於一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同意并公告南投县依据「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第6条办理现金救助,县府吁请农民携带相关文件,自七月二十七日起至八月五日止向当地公所提出申请。

县府农业处表示,县府依据「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现金救助事宜,此次本县办理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项目为农产业全品项,救助额度依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第6条第1项附表办理,救助对象要有实际栽培管理者。

本次救助作业程序及期限,依据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第12条规定办理,农民於公告翌日起十日内(七月二十七日至八月五日止,假日照常受理),携带地籍誊本正本或土地所有权状、身分证、私章、农会帐号等文件,向当地公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另外,县府农业处也提醒,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之农民,办理救助项目损害率达二十%以上者,依救助额度予以救助;未达二十%者不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