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灿涉贪500万交保 检方抗告
【中央社桃园六日电】 2024/07/07

▲前桃园市长、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郑文灿(前中)疑涉犯贪污治罪条例,桃园地检署昨(六)日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法院裁定新台币五百万元交保。郑文灿下午在律师陪同下,面带笑容步出法院大门。(中央社)
曾任桃园市长的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郑文灿疑涉犯贪污治罪条例,桃园地检署今天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法院裁定新台币五百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检方当庭提出抗告。

桃园地方法院以新闻稿表示,就声请意旨郑文灿涉犯洗钱防制法罪嫌部分,依郑文灿的供述及声请书所附相关供述及卷证资料,难认郑文灿所收受的五百万元款项,於民国一○六年九月收受後至一○七年八月交还廖姓人士期间,该笔款项有何变更形式之情事。

桃园地院表示,难认此部分有何掩饰、隐匿犯罪所得之情节,此部分认无犯罪嫌疑,因此驳回羁押声请。

桃园地院说,就声请意旨郑文灿涉犯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 密罪嫌部分,郑文灿虽否认犯行,但有声请书附件所载之相关供述及非供述证据资料可佐,此部分犯罪嫌疑重大。

此外,同案已有四名被告被裁定羁押禁见,另一名杨姓被告高龄近九十岁,被裁定具保并限制住居及禁止与相关人员联系。

桃园地院认为,本案之案发时间距今长达七年,相关监听译文及搜证照片已详如卷内所示,无羁押必要,准以五百万元具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并禁止与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证人等相关人联系或接触。

桃园地检署表示,该裁定认事用法不当,已当庭抗告,并将立即提出抗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