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法捕捞 轻则罚款重可判刑
【中央社台北三日电】 2024/07/04

澎湖籍渔船「大进满八十八号」昨晚因涉嫌非法捕捞遭福建海警登检扣押至对岸。翻查中国法规,在禁渔期间非法捕捞还使用禁用渔具,轻则罚款、拘役,情节严重则依「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最重可判三年以下徒刑。

海巡署今天指出,自九十二年迄今共三案、十七艘台湾渔船遭陆方登检扣押,十一艘缴清罚款後获释,另六艘经协商後由海巡署带回。

不过,当前两岸氛围不可同日而语,对岸可能长期扣押「大进满八十八号」,依法规量处。

中国渔业法第卅八条提到,违反关於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人民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