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污案 首次出庭
【記者董秀雲/宜蘭報導】 2024/07/04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污案,宜蘭地方法院於二日下午二點半續行審理,傳喚林姿妙首次出庭。羅東鎮長吳秋齡昨(三)日出庭作證,吳秋齡曾為協助友人免徵土地增值稅,而打電話給縣府官員、林姿妙女兒林羿伶等人,吳秋齡並指起訴書內容與事實有出入,否認有關說。不過,檢方質疑,吳秋齡為何不直接找上林姿妙?吳秋齡解釋,縣長公務繁忙,且事情太多,才沒有找縣長。

二日下午審理部分,在貪污及偽造文書部分,檢方認為,林姿妙等人以處理民間地主所有的羅東鎮公正路段一五五八地號免徵新台幣一一二萬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羅東鎮九十八地號土地,當初為二○一八年林姿妙參選縣長的競選總部,之後作為二○二○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選總部使用,讓林姿妙獲有免拆等利益二四○萬元。地院針對這部分同時傳喚證人前國民黨立委楊吉雄釐清。此部分於二○二二年八月廿三日經宜蘭地檢署起訴。二日下午開庭林姿妙及其女兒林羿伶等九名被告出庭。林姿妙在開庭前受訪時強調沒有做壞事,相信司法會還她清白。

接續的四日、九日、十日、十一日、三十日、三十一日及八月一日的審理庭,林姿妙均被傳喚,十日起將以被告兼證人身分出庭。

林姿妙涉貪污案,宜蘭地方法院於去年多次開準備程序庭後,今年六月十二日起正式進入審理程序。在貪污及偽造文書部分,楊吉雄出庭證稱,租賃九十八地號土地作為競總的過程,一開始是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聲稱沒錢,拜託他去尋找適合的競選總部,後來選了這塊土地,林姿妙完全不知情;且找尋地主的同意、租用程序,還有興建都由他出錢處理。

楊吉雄表示,因縣長選舉後捨不得拆除總部,建物產權一度想賣給地主,之後因自己為了支持前縣長呂國華參選立委及韓國瑜選總統,經取得地主同意後,再提供建物人使用,這些林姿妙母女都不知道。楊吉雄強調建物後續的延長使用申請等,都是他找建築師處理,並在選後出資派工人拆建物。

林姿妙、林羿伶與宜蘭縣府官員等涉及貪污、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針對「一五五八地號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林姿妙出庭前受訪指出,她簡單做人,認真做事情,一直以來都實實在在,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一定會還她清白。三日上午續行審理,被告之一的前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於二○一九年間,為免除一五五八地號約一一二萬元的土地增值稅,找上吳秋齡等人幫忙,被告林羿伶、財稅局長盧天龍都聲請吳秋齡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