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人數優勢否決 政院覆議案不通過
【中央社台北二十一日電】 2024/06/22

行政院針對立法院職權修法案提覆議,立法院今天舉行記名投票表決。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覆議案部分,上午十一時廿八分左右開始開票,藍白挾人數優勢,在十一時五十分已有超過五十七位立委「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因此覆議案遭否決。

立法院會五月廿八日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重點包括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採即時回答、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新台幣廿萬元等,也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一四一條之一條文,即藐視國會罪,相關函文六月五日送抵行政院。

行政院認條文窒礙難行,在六月六日提出覆議案後,並在六月十一日獲得總統賴清德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這二個覆議案分為二張票,今天在立法院會進行記名投票表決,朝野立委在上午十時十八分開始投票,原訂中午十二時開票,因為一一三位立委均已投票完畢,因此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提前開票,議事人員在上午十一時廿八分起開票,到上午十一時五十分,關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覆議案,有五十七位立委「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超過否決門檻。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規範,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天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五十七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中央社台北二十一日電】立法院今天否決國會職權修法覆議案,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政院對此感到沉痛與遺憾,未來會在法律生效後採取憲政救濟手段,聲請釋憲。

總統賴清德十一日核可行政院提出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等修正案覆議理由書,行政院當天依憲法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今天記名投票表決,覆議案遭否決。

陳世凱今天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回應媒體提問指出,此次國會職權修法程序瑕疵、內容有憲政爭議,條文設計沒有考慮明確性、比例原則,甚至違反大法官解釋,引發民眾與法界抨擊,行政院在權力分立設計原則下,迫不得已提出覆議。

他說,行政院提出覆議,是期待朝野黨團之間能再相互對話,就條文合理性、合法性、合憲性來討論,但最終與行政院目標有偏差,覆議過程,個別立委展現的主觀態度也讓大家感到憂心。

陳世凱說,遺憾覆議遭否決,不過覆議過程中包含有長輩贊助活動,以及現場參與活動的民眾,讓政院為民眾感到驕傲,政院會持續努力,作為民眾堅實的隊友與後盾。

至於下一步,陳世凱說,行政院會在法律生效後採取憲政救濟手段,預計透過行政院會決議,提出釋憲聲請案,也會透過多元手段說明釋憲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