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 即起受理申请
【记者李叔霖/台北报导】 2024/02/17

劳动部十六日宣布,办理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以便减轻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负担,一一二学年度第二学期补助,自即日起开始受理,至三月十五日截止申请。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申请补助,必须符合申请资格规定。

劳动部表示,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申请资格,至申请截止日为止,失业期间达一个月以上,亦即今年二月十五日以前失业,并经核付就业保险法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者。

或是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於申请截止日已就业,但前一年内,亦即去年三月十五日至今年三月十四日期间,经核付就业保险法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而且前一年内,亦即去年三月十五日至今年三月十四日期间,就业期间未超过三个月仍可提出申请。

除了上述条件之一,申请人及其配偶一一一年度综合所得总额须在一百四十八万元以下,申请人子女须就读高中职或大专校院,申请人於今年三月十五日以前,未请领劳保老年给付,未参加政府机关促进就业性质相关措施(方案)。

劳动部强调,失业劳工就读公立高中职子女每学期每名补助四千元,私立高中职子女每名补助六千元,公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名补助一万三千六百元,私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名补助二万四千元。此外,对於独力负担家计(例如离婚、丧偶、配偶身心障碍或罹患重大伤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二人以上就读大专校院的失业劳工,补助金额再加给二成。

以同时有二个子女就读私立大学为例,除每名子女可获得二万四千元外,每人另加给二成四千八百元补助,一名子女为二万八千八百元,二名子女合计为五万七千六百元。

劳动部特别提醒,申请人的子女就读私立大专校院者,教育部自一一二学年度第二学期起实施「定额减免私立大专学生学杂费差额一学期一万七千五百元(一年三万五千元),若是同时符合本项补助资格者,建议民众择一请领。倘若子女就读高中职,已依教育部「高级中等学校免学费方案」规定免学费(亦即学费缴款单,学费显示为零元)者或已申请其他政府就学补助措施者,不得重复申请这项就学补助。

另外,对於这项补助有需求者,请於劳动部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线上申请系统(https://uwes.mol.gov.tw/login)下载申请书,列印後以挂号邮寄至指定地点或利用线上申请系统以自然人凭证於线上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