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罚12万拒缴 台塑睦邻款不够封土地
【记者刘春生/云林报导】 2023/08/11

▲酒驾罚12万拒缴,台塑睦邻款不够封土地。 (记者刘春生摄)
为保障用路人安全,贯彻政府酒驾零容忍之政策,还给用路人安全的用路环境,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先前已通令各地执行分署,对於驾驶人因酒驾所受之裁处罚锾,均以专案依法积极、迅速执行。

云林县麦寮乡之许姓民众在桃园市龟山区自强西路,因无照驾驶且於五年内三度酒驾遭龟山分局举发,并由桃园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裁处罚锾新台币12万元。惟许男仅缴纳部分罚锾,尚有十万八千四百元未缴,移送机关於是将该案移送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执行。执行人员收案後先通知许男缴纳,通知上并注明如果义务人一时无法完全清缴,也可与分署人员连系办理分期缴纳。

许男在收到分署通知後既不缴纳也不提出说明,执行人员只好续行调查他的财产执行。许男设籍在麦寮乡,该乡每年会发给乡民每人六千元之「台塑六轻敦亲睦邻款」,执行人员随即扣押该笔睦邻款,但仍不足清偿所欠缴的罚锾。执行人员续行查得许男於麦寮乡有二笔与他人共有之土地,於是发函地政事务所,查封其中一笔邻近台塑六轻厂区之土地。许男於土地遭查封後,从一年多前的对罚锾不予理会,转变为认知到其有缴纳罚锾之义务,於是请儿子的女朋友主动与嘉义分署联系,并缴清其馀罚锾。

嘉义分署呼吁,酒後驾车害人害己,除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外,亦将使自身背负刑罚、行政罚锾及後续行政执行之责任。针对恶意欠缴之义务人,嘉义分署将秉持社会公义之维护,依法强力执行。义务人切勿心存侥幸而置之不理,以免财产遭查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