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资源循环促进费仍在研议阶段 非全面徵收不会重复课徵
【记者王先国 /台北报导】 2024/05/07

对於有媒体报导「资源循环促进法(草案)」规划徵收「资源循环促进费」是否有重复课徵疑虑及产业界忧心引发绿色通膨一节,环境部资源循环署回应表示,草案仍在研议阶段,广徵各界意见中。规划中之促进费非全面徵收,仅就回收再利用缺乏市场竞争力且具资源循环利用必要性之废弃物,如未妥善去化致有严重污染环境之虞者,向其废弃物产生者课徵,并纳入回收基金管理专款专用,导正市场上既存之推广费机制,引导再利用产品适材适所,与其他环境费用目的不同,後续也将视市场运作情况调整费率或退场,不会有绿色通膨情形。该署并强调,如属再利用去化无虞且具市场竞争力,则非属促进费课徵对象,草案也将订有减徵、免徵、优惠、抵减、退费、退场相关机制与配套措施,以达活络再利用产品市场与资源循环效益。

循环署说明,资源循环促进法(草案)将融入「废弃物清理法」及「资源回收再利用法」现行管理规定,并接轨国际管理趋势,已新增源头管理与绿色设计等规定,推动资源永续循环,并以全生命周期管理方式,创造价值减少废弃及物质耗用,并持续强化遏止不法维护环境正义,目前草案研议中。

循环署表示,考量部分再利用产品与天然物料间存有价差,草案规划将透过经济手段鼓励产业使用再利用产品,对於不具市场竞争力需付费(推广费)给使用者之再利用产品,向产生特定废弃物之事业课徵促进费并专款专用於推动再利用产品使用,提升再利用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循环产业链到最终。资源循环署强调,目前已盘点促进费、废弃物回收清除处理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费之收费对象,审慎评估冲击影响层面,草案将明确规范促进费徵收对象、条件及用途等项目,未来立法通过後不会有重复课徵情形,更不会有绿色通膨情形。

循环署表示,目前草案仍在研议阶段,已召开多场次研商会广徵各界意见,未来将持续与各界充分沟通,交换意见,综整考量後再行预告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