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消費性電子產品及家用電器二次鋰系電池應向標檢局申請檢驗
【記者趙智偉/基隆報導】 2024/02/07

廣泛應用在一般消費性電子產品及家用電器的二次鋰系電池,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規定須符合電池的相關驗證要求。鑑此,基隆關提醒商民在進口這類貨物時,應向標檢局申請商品檢驗,以免延宕通關。

基隆關表示,該關若在審核來貨屬於含有二次鋰系電池,進口人如未依規定向標檢局申請型式認可逐批檢驗或驗證登錄,該關將依據關稅法相關規定,通知進口人可於海關放行前補附商品檢驗證書,但補送期限為海關通知的翌日起算二個月內,如逾期未能補送,將責令進口人限期辦理退運出口。

另依據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應施以檢驗的商品,未符合檢驗規定者,不得輸入,若未符合檢驗規定的商品輸出入或進入市場,標檢局可依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處以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基隆關提醒商民,二次鋰系電池具有高度活性,易導致燃燒或爆炸等危險,因此進口時應依規定配合辦理商品檢驗,海關也將持續於邊境查核,為國人安全把關,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