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正視行人帝王條款衍生之亂象
2024/05/09

為扭轉行人地獄罵名,政府從去年起就大力推動行人「帝王條款」,實施以來陸續出現許多亂象,例如桃園曾發生救護車鳴笛欲通過路口時,有三名年輕人完全無視於救護車要緊急通行,不但過斑馬線慢慢吞吞,其中一位民眾過斑馬線還一邊看手機,致使救護車通過時有所延遲;而台北市也曾發生有行人在斑馬線上走到一半,直接停在斑馬線上長達二十幾秒,無視有汽車正要右轉;更多情況則是,沒有設置紅綠燈的路口,由於汽車要讓行人,但有行人是否要過馬路,動向不明確,甚至站在路口或巷道斑馬線起點不動,宛如一座雕像,造成汽車與行人雙方僵持不動,類此情況值得政府相關單位重視。

所謂行人帝王條款,汽機車都得要讓行人優先通行,即使行人違規闖紅燈,車輛也必須讓。這樣的規定,假使是遇到確實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完全不會有什麼大問題。然而像高雄三民區今年五月初就曾有一位民眾站在輕軌鐵軌的行人穿越道,阻擋輕軌運行長達一分半鐘,顯然是故意行為。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但這項規定,與汽車不禮讓行人要罰六千元相比,對行人的罰鍰實在過低,致使部分民眾想要挑戰此一法律,在網路上一片罵聲連連。

為解決行人帝王條款的亂象,首先,建議行人在斑馬線或馬路上「故意」阻擋車輛通行,尤其是救護車、輕軌、消防車通行的惡意行為,應提高其罰鍰,並施以交通講習至少三十分鐘;若經車輛提醒,行人仍站在原地,假裝沒看到或執意故意阻擋者,除處以罰鍰,建議施以交通講習二十分鐘,以儆效尤(但行動不便長者、肢體障礙、輪椅族或孕婦等行動不便者除外)。

其次,在沒有紅綠燈、行人號誌的路口或巷道,若行人要通過馬路,建議相關單位能宣導,行人過馬路時,可舉起一隻手五指伸直比肩稍高,以阻擋來車方向,一方面藉此讓汽車駕駛人知道行人準備通過馬路,應予以禮讓,若是行人站在路口或巷道,並沒有要過馬路,則做出前後擺動手勢,示意車輛可先通行,如此汽車不需受罰,以減少雙方於路口僵持不下的情形;其三、重要路口除交警或義交上下班於路口維持交通秩序外,建議政府相關單位可徵求上下班時間於路口維持交通秩序的「交通義工」,以協助行動不便,無法快速通過馬路的長者、肢體障礙或輪椅族安全通過馬路,以降低車輛與行人交通事故發生的機率,表現優良的義工,予以公開表揚。

綜上所述,針對不禮讓行人的汽機車固然要取締處罰,但各種行人的違規態樣,呼籲政府相關單位要修法開罰違規行人,儘管行人有優先路權,但不可濫用行人帝王條款,再輔以宣導行人於沒有號誌的路口通行時,做出讓駕駛人瞭解的手勢,並增加上下班交通服務義工,以協助行動不便者安全通行,透過多管齊下,可使行人帝王條款所衍生的諸多亂象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