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防制毒品危害 政府應多管齊下
2024/04/03

一名非營利團體主管因業務需要,曾勸導吸食毒品兒少改過向善,有感於毒品對青少年危害日深,最近向本報反映,像是無正當理由,施用第四級毒品(例如毒咖啡、毒奶茶等),現行法令規定是「處以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毒品危害講習」。對於這項規定,該名主管認為,毒品危害青少年事件,政府不能只是罰錢,讓施行者參與講習就了事,如何防範毒品戕害民眾健康,政府相關單位實責無旁貸。

一項針對臺灣毒品人口截至二○二三年二月統計調查顯示,臺灣現行毒品盛行人口約一點一五%,約廿三萬人左右,二○二三年臺灣關押的在監受刑人高達四十二%為毒品相關犯罪;而在二○二二年警方通報四百四十人中,十八歲未滿的在學學生占三十二%,十八歲未滿的未在學學生則占六十八%,顯見問題嚴重性。

要防止毒品可能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建議政府相關單位可朝以下方向檢討改進,一、修法加重提供給兒少毒品的刑罰,阻截毒品進入校園。

二、從個案購買或取得毒品的人際關係鏈進行查察,如發現毒品人口,除依法究辦,同時修法予以強制勒戒。

三、青少年於心態上常有向同儕炫耀做別人不敢做的事,因此政府相關單位可收集相關案例,定期派員施行法治教育,讓學生明瞭毒品對人體之危害,更要落實通報觀念,以免毒品在青少年間輾轉流傳。

四、若有學生從網路取得毒品,建議政府相關單位派專人監控網路平台,以免學生從網路購得毒品。

五、建議政府持續於手機、網站與大眾傳播媒體,刊登拒絕毒品之公益廣告、影片、海報與文宣,藉以加強宣導。

六、對青少年可能會前往的夜店、KTV等場所,不定期派員稽查,以瞭解是否有毒品交易或持有毒品的人口。

七、設置檢舉電話、信箱及檢舉獎金,鼓勵師生與家長通報毒品人口,降低毒品對學生之危害。

八、針對查緝毒品人才培訓及增加專業人力。

九、修法賦予教師有搜查學生書包之權限,藉此發掘學生是否有攜帶違禁品或毒品。

十、針對毒品個案溯源,成立打擊與查緝機制,期能將各個毒品來源一網打盡。

政府曾信誓旦旦對毒品採取零容忍態度,要防止毒品持續戕害民眾與青少年身心健康,除要對網路、校園、社區各角落進行法治宣導,還要落實通報制度,對提供毒品人際鏈擴大查緝,及修法補足法律漏洞,並對施行毒品者強制勒戒,唯有透過多管齊下,才能使毒品濫用事件不至於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