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使用牌照稅即將開徵 請如期繳納以免受罰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一一四年度使用牌照稅將於四月一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四月三十日。繳款書將於三月二十一日寄發,民眾若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可向該局或就近監理機關稅務局駐徵之服務櫃檯申請補發;稅額在新臺幣三萬元以下者,亦可利用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輸入車牌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後列印繳納單,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錯誤!超連結參照不正確。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該局為方便民眾於繳納期間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稅管道,民眾可持繳款書至金融機構(不含郵局)或7-11、全家、萊爾富及OK等四大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亦可使用ATM轉帳、電話語音、行動支付、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或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線上繳稅。
該局提醒民眾,若逾期繳納,每逾三日加徵一%滯納金,最高加徵至十%,逾三十日(滯納期滿)仍未繳納,移送強制執行。此外,滯納期滿未繳納者,如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含行駛、停放),除補稅外另處應納稅額一倍以下罰鍰,請民眾記得如期繳納,以免造成荷包失血。
該局為方便民眾於繳納期間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稅管道,民眾可持繳款書至金融機構(不含郵局)或7-11、全家、萊爾富及OK等四大超商(3萬元以下)繳納,亦可使用ATM轉帳、電話語音、行動支付、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或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線上繳稅。
該局提醒民眾,若逾期繳納,每逾三日加徵一%滯納金,最高加徵至十%,逾三十日(滯納期滿)仍未繳納,移送強制執行。此外,滯納期滿未繳納者,如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含行駛、停放),除補稅外另處應納稅額一倍以下罰鍰,請民眾記得如期繳納,以免造成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