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溪煤礦歷史建築群」登錄為歷史建築 保存北台灣礦業發展歷史記憶
▲新北市政府公告登錄「新平溪煤礦歷史建築群」為新北市歷史建築,圖為選洗煤場。(圖:新北市文化局提供)
新北市政府二十五日公告登錄「新平溪煤礦歷史建築群」為新北市歷史建築,新平溪煤礦自1965年開坑,1997年閉礦,延續台陽?業自日治時期以來的採礦歷史,展現當代產業技術特色,為北台灣煤礦業開發與經營之重要見證,經新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審議會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
新平溪煤礦歷史建築群含括坑口、水平坑道(部分)、翻車台、卸煤斗、選洗煤場、儲煤槽、卸煤櫃、檢量室、鐵軌、十分專用側線軌道十處建造物,文化局於一一三年五月接受民眾申請提報,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辦理多次會勘,於一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提送市府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文資委員認為「新平溪煤礦歷史建築群」現場建造物多數保存完整,構成煤礦生產、處理與運輸之系統,呈現產業運作方式與技術特色,具備建築史及技術史價值,經審議將「新平溪煤礦歷史建築群」登錄為歷史建築。
新北市文化局長張(艸嘉)育表示,市府對於文化資產保存向來不遺餘力,新平溪煤礦雖已停止運作,現場採礦設施系統多數仍保存完整,登錄歷史建築不但可保存在地歷史記憶,亦可使民眾了解北台灣煤礦產業發展歷史及開採運作過程,未來文化局亦將持續推廣礦業文化資產,促進新北市礦業文化資產的活化及永續保存。
新平溪煤礦歷史建築群含括坑口、水平坑道(部分)、翻車台、卸煤斗、選洗煤場、儲煤槽、卸煤櫃、檢量室、鐵軌、十分專用側線軌道十處建造物,文化局於一一三年五月接受民眾申請提報,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辦理多次會勘,於一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提送市府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文資委員認為「新平溪煤礦歷史建築群」現場建造物多數保存完整,構成煤礦生產、處理與運輸之系統,呈現產業運作方式與技術特色,具備建築史及技術史價值,經審議將「新平溪煤礦歷史建築群」登錄為歷史建築。
新北市文化局長張(艸嘉)育表示,市府對於文化資產保存向來不遺餘力,新平溪煤礦雖已停止運作,現場採礦設施系統多數仍保存完整,登錄歷史建築不但可保存在地歷史記憶,亦可使民眾了解北台灣煤礦產業發展歷史及開採運作過程,未來文化局亦將持續推廣礦業文化資產,促進新北市礦業文化資產的活化及永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