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署:積極管控前瞻預算執行 提升防洪排水保護力
有關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部分補助案件執行未如預期,補助計畫仍有部分未發包或完工,應加強監督控管工程執行進度及強化查核工作。水利署說明,為加強推動該計畫,每月均召開執行管控會議,持續控管各項工程執行進度,自一○六年起推動迄今,歷年預算執行率皆達98%以上; 前瞻第一至三期執行率已100%,第四期截至一一三年八月底執行率亦達88.72%,預估年底達成率可達98%以上,水利署將偕同各縣市政府排除執行困難,持續督促縣市政府加速推動。
水利署表示,「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主要為補助地方政府推動縣市管防洪排水工作,計畫期程為一○六年至一一四年,特別預算以兩年為一期編列,為使前瞻計畫如期推動、提升預算執行,水利署除每月召開會議持續控管執行情形外,所屬河川分署亦定期與轄區縣市政府召開溝通平台會議,詳細討論個案執行情形,如有執行困難者,水利署及河川分署皆實地訪查督導,協助排除困難。
水利署表示,近年因營建物價上漲,廠商投標意願低落,多數工程均招標不順利,除請地方政府增籌配合款以利發包,至今年六月底資料未發包部分93件工程,佔全部案件1470件約6%,主要係將地方政府尚在辦理工程測設及用地先期作業之預備工程36件也列入計算。而工程執行中受午後降雨頻繁、颱風豪雨、管線遷移等影響,造成工期需展延,已於管控會議要求地方政府把握非汛期時間施工,經採取相關預算管控措施後,工程由第一至三期預算支應之經費部分已完成執行,目前第二期(108至109年)、第3期(110至111年)預算尚須保留至第四期執行者約1.31億元,其主要係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治理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及工程結餘款,因規劃階段需統合地方意見、規劃措施與用地範圍線審議需謹慎反覆查察所致,目前已實支0.78億元,尚未核銷執行中0.53億元,惟其經費於整體預算占比較低(約1%),尚不影響整體預算執行,已請相關地方政府加速辦理。
水利署指出,「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整體計畫目標,預計至114年底提高保護面積275平方公里、施設堤防護岸、排水路改善約240公里。本計畫每年度均達成年度改善目標值,至今年九月底累積已增加保護面積達233.53平方公里,施設堤防護岸及排水路改善212.9公里,已達成總計畫目標值八十%以上,第五期特別預算將持續管控各工程執行,達成計畫目標值。
水利署表示,「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主要為補助地方政府推動縣市管防洪排水工作,計畫期程為一○六年至一一四年,特別預算以兩年為一期編列,為使前瞻計畫如期推動、提升預算執行,水利署除每月召開會議持續控管執行情形外,所屬河川分署亦定期與轄區縣市政府召開溝通平台會議,詳細討論個案執行情形,如有執行困難者,水利署及河川分署皆實地訪查督導,協助排除困難。
水利署表示,近年因營建物價上漲,廠商投標意願低落,多數工程均招標不順利,除請地方政府增籌配合款以利發包,至今年六月底資料未發包部分93件工程,佔全部案件1470件約6%,主要係將地方政府尚在辦理工程測設及用地先期作業之預備工程36件也列入計算。而工程執行中受午後降雨頻繁、颱風豪雨、管線遷移等影響,造成工期需展延,已於管控會議要求地方政府把握非汛期時間施工,經採取相關預算管控措施後,工程由第一至三期預算支應之經費部分已完成執行,目前第二期(108至109年)、第3期(110至111年)預算尚須保留至第四期執行者約1.31億元,其主要係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治理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案及工程結餘款,因規劃階段需統合地方意見、規劃措施與用地範圍線審議需謹慎反覆查察所致,目前已實支0.78億元,尚未核銷執行中0.53億元,惟其經費於整體預算占比較低(約1%),尚不影響整體預算執行,已請相關地方政府加速辦理。
水利署指出,「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整體計畫目標,預計至114年底提高保護面積275平方公里、施設堤防護岸、排水路改善約240公里。本計畫每年度均達成年度改善目標值,至今年九月底累積已增加保護面積達233.53平方公里,施設堤防護岸及排水路改善212.9公里,已達成總計畫目標值八十%以上,第五期特別預算將持續管控各工程執行,達成計畫目標值。